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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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业、房地产业、人民防空、燃气行业、防震减灾、消防和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2.负责权限范围内辖区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拟订人防方案,开展人民防空宣传和演练。
3.承担辖区权限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组织方案审查工作。负责辖区权限内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初审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6.负责拟订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承担辖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公租、廉租住房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级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7.负责辖区内村庄搬迁、拆迁及安置房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管理工作。承担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8.指导和监督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物业企业规范服务。指导各街道做好住宅小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督、管理及使用审批工作。负责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
9.承担辖区权限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备案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等。
10.负责辖区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城建系统科技成果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绿色建材推广、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协调区建设行业的技术合作工作。
11.负责辖区内房产交易管理和房屋交易备案。协助上级部门监督和指导房屋交易活动。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经纪的行业管理工作。
12.负责辖区内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等宣传教育培训。负责编制、实施全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地震震情跟踪方案。指导全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 “建设现代科教创新新城目标”, 局属各部门、单位追赶超越重要指标、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及“四场攻坚战”工作任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狠抓城乡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努力推进全域城乡一体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有序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
(1)已建安置房项目共6个。实现8个村庄的整村搬迁,5320户14911人搬迁入住安置房。
(2)基本建成安置房项目5个,雨花五号地块一期(19.6万㎡)、龙斗三号地块一期(25万㎡)、雨花一地块(23万㎡)、雨花二地块(32万㎡)、雨花一号地块三期(34万㎡,其中6栋共20.4万㎡目前已基本具备交付条件),共120万㎡,以上五个项目已基本具备交付条件。
(3)正在建设安置房共6个,共计约240.09万㎡。今年,争取到棚改专项债券8亿,已拨付至项目。
2、市政道路建设方面
花都路、72号路已于2019年9月竣工,目前正在进行竣工结算编制。291号路、292号路项目年末竣工;呈贡67号路已建成通车,目前正在进行竣工结算。14号路、17号路完成路基工程施工,准备转序进入路面工程施工;春融东路中段完成路基工程施工,正在进行路面工程施工;古滇路、锦绣大街东段、火车站大街等14条已启动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宜和路、中铁西南总部配套道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初步设计批复,完成施工图设计,拦标价、清单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备案,完成项目施工招标,评标结果正进行公示。斗南人行天桥项目已开工,2020年4月完工;彩云路节点项目已完成兴呈路交叉口节点、东门坡交叉口节点及月华街节点改造,祥和街节点改造区政府于2019年9月批复同意东西贯通,现已完成施工图优化设计,计划2020年1月底完工。呈贡67号路(金桂街)、古滇路已启动前期工作。
3、采取措施,提高住建领域监管服务工作
(1)行政审批工作方面相继顺利承接市级机关下放给区住建局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建设项目节能意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职能,目前已实现正常审批(办理)。
(2)加强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一是建筑市场打非治违情况。2019年以来,呈贡区住建局加大对各在建项目的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区范围内74个正在施工建设(含停工项目)的25个重点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工程承包、工程分包、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进行检查。二是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挂证”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制度,落实质量监管工作。推行呈贡区标准化评选及推荐工作力争2020年,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五是开展2019年呈贡区建设行业“质量月”活动营造良好的“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的氛围。六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房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问题电缆清查整治工作;建筑工程使用“地条钢”专项治理工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治理工作。
4、指导、监督辖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召开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工作例会,会上会对本月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物业企业提升服务品质。
5、加强商品房管理,做好商品房涉及业务的服务工作。新建房地产项目审核情况 2019年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预售总面积1822597㎡,与上年同期1470514㎡相比较,同比增长23.94%。
6、其他工作亮点:率先开展“工建系统”上线试点审批工作,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约40%;率先在全市取消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为企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营造了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的营商环境;创新房地产市场管理机制,房产交易登记实现“一窗式”受理;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最大化,按照增值收益最大化原则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经多次商议,已与三家专户银行完成《昆明市呈贡区住宅维修资金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并以1年期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的方式,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40%,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最大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昆明市呈贡区防震减灾局
3.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
4.昆明市呈贡区工程质量监督站
5.昆明市呈贡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
6.昆明市呈贡区建筑节能与科技信息办公室
7.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不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0人,主要是劳务派遣方式使用的人员,其中:辅助性岗位人员20人、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3人、拆迁指挥部工作4人、消防专项人员3人、质安专项技术人员10人等。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因工作需要租用业务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3,65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653.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36,657.35万元,增幅较大为1953.42%,主要原因分析:当年发行棚改专项债券8亿元、古滇路建设资金2亿元,机改转入拆迁职责增加1.28亿元资金及龙四地块后续回购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7,95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4万元,占总支出的1.18%;项目支出136,333.84万元,占总支出的98.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5,669.29万元,增幅较大为518.96%,主要原因分析:当年使用棚改专项债券8亿元、新增古滇路建设资金2亿元,机改转入拆迁职责增加1.28亿元资金及龙四地块后续回购资金等。
2019年度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3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518.95万元。
2019年度支出情况统计表
金额(万元) | 占比情况(%) | 备注 | |
基本支出 | 1624.00 | 1.18 | |
项目支出 | 136,333.84 | 98.82 | |
小计 | 137,957.83 | 100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29万元。与上年167.40万元对比增加23.89万元,增幅14.27%,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划入拆迁职责,相应工作人员转入及局领导调整在职人员增加15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1.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8%。(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79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333.84万元。与上年20,917.54万元对比增加115,416.30万元,增幅较大为551.77%,主要原因分析:当年使用棚改专项债券8亿元、新增古滇路建设资金2亿元,机改转入拆迁职责增加1.3亿元资金及龙四地块后续回购资金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支付2019年第二批棚改专项债券资金(白龙潭片区)2亿元;
2.支付2019年第二批棚改专项债券资金(龙一地块)6亿元;
3.支付城投公司古滇路建设资金2亿元;
4.支付各街道过渡期租房补助1.28亿元:
5.支付单位承建的市政道路建设前期费用及工程进度相应资金7613.07万元等。
2019年预算安排的各项目资金均按照计划有序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38.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89%。与上年22,503.76万元对比增加4935.12万元,增幅21.93%,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机构改革增加工作人员,相应经费增加;虽然减少了棚户区补助资金支出,但增加了过渡期租房补助支出,因此总体支出较上年是增加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彩云社区人防宣传经费;
2.教育支出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培训人防知识、住建法规宣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4,70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9%。主要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人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一般单位管理行业管理事业发展支出,在四地块回购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大;
6.交通运输支出1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轨道交通4号线拆迁的补偿费用;
7、住房保障支出1247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7%。主要用于住房补贴发放、住房公积金的交纳、过渡期租房补助经费等,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划入拆迁职能,相应划入过渡期租房补助经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46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人员及防震减灾专项业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51万元,支出决算为5.90万元,完成预算的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的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2.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务核算口径与预算口径有差异,申报预算时将租用的业务用车租赁费及运行使用费计入,决算时因车辆无编制故未计入该部分支出;单位加强公务接待及误餐管理,减少接待业务,且工作误餐记入办公费支出,未统计为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总体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0万元,下降2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万元,下降57.7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单位加强公务接待及误餐管理,减少接待业务,且工作误餐记入办公费支出,未统计为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度-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统计表
“三公”经费支出 | 1 | 2019年决算支出 | 2018年决算支出 |
支出合计 | 2 | 5.90 | 7.49 |
1.因公出国(境)费 | 3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 | 4.79 | 4.86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5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 | 4.79 | 4.86 |
3.公务接待费 | 7 | 1.11 | 2.63 |
(1)国内接待费 | 8 | 1.11 | 2.63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9 | 0.00 | 0.00 |
(2)国(境)外接待费 | 10 | 0.00 | 0.00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占81.19%;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占18.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按事业单位车辆改革要求,年中报废车辆3辆)。主要用于建筑市场管理、房地产行业管理、燃气行业规范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基建项目协调推进、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人防及防震减灾检查、外出扶贫工作误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及误餐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单位本年度无国(境)外接待业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6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93.03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59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80.36万元对比增加21.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单位机构改革划入拆迁及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机关在职人员从上年14人增加至28人,相应人员经费调增。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及防震减灾部门正常运转,支付报刊征订零星办公经费、水电邮电经费及资料印刷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44,434.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63.2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06.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1,36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78.82万元,主要是原因是返退保证金及各工程资金支付,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89.99万元(主要是折旧计提及资产报废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0.6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9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5项,账面原值31.2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5万元;出租房屋46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代管资产,资产已从账上调减,无账面数),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7.3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4434.99 | 11963.21 | 1106.77 | 879.08 | 7.80 | 219.89 | 3136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单位机构改革,新划入城市更新改造、拆迁、消防工程管理等工作。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63401111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XLS202011110926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