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型、重点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查处,最大限度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以“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深入推进“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县(市、区)创建”和“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活动,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有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集中和突出地区得到重点防控,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两客一危”车辆死亡事故零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坚决杜绝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根据昆编办复【2019】7号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警大队编制数经呈贡区编办核定,交警大队编制数统一核定在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中,交警大队无专门的编制人数)。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编制数统一在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99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9.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642.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调整;人员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92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2.73万元,占总支出的46.46%;项目支出2,100.6万元,占总支出的53.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719.18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调整;人员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2.39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减变动导致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79.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46.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调整;减少上级补助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1 | 公安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 | 940,100.00 |
2 | 公安执法办案业务经费 | 1,414,100.00 |
3 | 2019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 70,000.00 |
4 | 2019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办案费) | 110,000.00 |
5 | 各街道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人员及工作经费 | 584,200.00 |
6 | 道路交通设施管养维护经费 | 1,000,000.00 |
7 | 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及停车费 | 2,450,000.00 |
8 | 交通管理车管业务成本 | 1,100,000.00 |
9 | 呈贡交警大队辅助考试员费用及社会化考场租用费 | 4,974,005.00 |
10 | 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 | 484,600.00 |
11 | 智慧交通 | 7,878,997.00 |
合计 | 21,006,002.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5.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92%。与上年对比减少1924.41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有部分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81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48.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去年相同的主要原因根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0.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协警工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行政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193.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1.29万元,固定资产592.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4.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4.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74.1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93.96 | 601.29 | 592.67 | 592.6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