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
(3)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5)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查处全区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6)负责依法承担的全区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7)负责管理全区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昆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8)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立项、鉴定评审和科技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行动技术侦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推广和应用、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查处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0)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11)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2)依法管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骚乱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13)负责全区公安消防、警卫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为指引,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为基点,紧紧围绕市公安局“1575”任务目标和“1171”工作部署,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确保了全区社会治安总体可控,为呈贡区创建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1人。其中:行政编制5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7人,主要是文职辅警。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161辆,在编实有车辆14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0,85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53.8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36.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追加部分项目经费, 增加上级补助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0,85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6.57万元,占总支出的64.42%;项目支出10,977.3万元,占总支出的35.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95.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追加部分项目经费, 增加上级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76.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5.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减变动导致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70.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805.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77.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0.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追加部分项目经费, 增加上级补助支出。具体支出项目涉密,不宜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53.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8%。与上年对比增加307.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追加部分项目经费, 增加上级补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信访救助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0,94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9%。主要用于公安工作业务经费、装备经费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4,93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1%。主要用于报警监控系统租用费及新建项目建设及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管控系统建设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94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3万元,支出决算为368.65万元,完成预算的6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8.65万元,完成预算的6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2019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2.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了对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制定完善了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规定,逐渐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4.54万元,下降2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4.54万元,下降2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2019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2.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了对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制定完善了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规定,逐渐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6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单位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情况:单位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8.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6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5.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28.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分局新招录辅警人员,劳务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部门资产总额29171.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0.70万元,固定资产26806.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03.82万元,无形资产60.4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6.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6.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0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3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9171.72 | 1900.70 | 26806.74 | 12609.47 | 2272.77 | 11924.50 | 403.82 | 60.4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9.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