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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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努力实现法定人员医疗保险全覆盖。
至今年10月份,完成呈贡区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96%以上的目标任务。2019年,呈贡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555家,参保人员29892人。其中在职职工25724人、退休人员4168人,应收职工医疗保险费17339万元,实收医疗保险费17395万元,征缴率为100.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35169人,参保率达9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共收取1897万元(缴费金额不含度假区和高新区移交居民和特殊人群)。呈贡区64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参保。
(二)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
2019年上半年,审批通过了2家零售药店和1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新申请,新增开通了3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职工慢性病门诊项目。顺利接收度假区和高新区移交的8家定点零售药店和2家定点医疗机构,目前我区共有63家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其中定点零售药店42家,定点医疗机构21家。下半年新申请1家定点零售药店和5家定点医疗机构,1家定点机构申请增加职工门诊慢性病项目,目前正在审核上报中。
(三)顺利召开总控目标协商会,确定总控分配方案。
2019年4月1日,呈贡区医疗保障局、区财政局和区卫健局联合发文(呈医保联[2019]1号)下达了2019年呈贡区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目标。呈贡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重特病两项统筹基金住院费用分配目标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住院费用分配目标337万元,全部纳入协商分配。协商会议最后商定,预留10%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职工调剂金比例为8%,居民调剂金比例为5%。
(四)按要求及时结算、清算拨付各项医保资金。
1.及时结算拨付了1-10月两定医药机构费用和各项手工报销费用。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支付2592.20万元(其中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拨付1406.11万元,定点机构门诊住院费用支出1160.84万元,死亡清退支出12.87万元,转移支出12.3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拨付2460.98万元;职工重特病统筹基金支出77.50万元;公务员补助待遇支出199.7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统筹支出3792.47万元;居民大病补充医疗费用支出72.17万元;离休干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191.75万元。
2.完成了两定医药机构2018年的门诊透析年终清算,共清算退回61.80万元,其中职工门诊透析年终清算退回25.30元,居民门诊透析年终清算退回36.53万元。
3.完成总控年终清算。清算费用包含了2017年总控年终清算,今年3月按市医保通知要求,对2017年的总控费用做了年终清算,职工年终清算拨付费用31.40万元,其中呈贡区人民医院30.28万元,昆明城东医院11.32元;居民年终清算费用348.9万元,其中呈贡区人民医院317.18万元,昆明城东医院31.72万元。今年9月份按市医保通知要求,对2017年度总控费用又进行了补清算,拨付费用8068.75元;对2018年度昆明城东医院总控费用进行年终清算,拨付费用32.80万元,其中职工年终清算费用4.20万元,居民年终清算费用28.60万元。
4.完成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年终清算。按照市局文件精神,根据区卫健局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结果,对6家定点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进行了年度清算,共签约人数74060人,拨付费用872409.91元,其中职工签约2974人,拨付34862.65元,居民签约71086人,拨付837547.26元。
(五)持续开展基本医疗和特殊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工作,确保无因病致贫、返贫的情况发生。
将64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与医疗救助范围。呈贡区重度残疾人员675人;低保人员83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13人。从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划入我局医疗救助的资金为18.64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基金为2.9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15.7万元)。自移交至10月份,我局共救助特殊困难人员4人,支付救助金额21913.44元。
(六)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相关政策制度。
1.进一步完善落实全额垫支手工报销制度,用多种方式对异地就医人员进行备案登记,至今年10月,累计异地就医备案职工253人次,居民238人次;
2.公务员保险补助报销于今年10月1日移交第三方保险公司办理,至今年10月31日,累计报销住院、急诊抢救和特殊病门诊费用1242人次,支付金额149.43万元;核算并发放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公务员特殊病门诊补助16.04万元;
3.严格审核手工报销材料,至今年10月,累计报销统筹区内、外参保人发生的急诊抢救、突发疾病等费用职工144人次,支付金额31.87万元,居民174人次,支付金额77.35万元;
4.为辖区内新生儿有条不紊的按批次进行手工报销,至今年10月,累计报销636人次,支付金额235.28万元;
5.为辖区内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费用进行手工报销,至今年10月,累计报销624人次,支付金额1135.04万元;
6.为辖区内的离休干部进行手工报销,至今年10月,累计报销门诊、住院共65人次,支付金额75.68万元。并于今年3月对13位2018年医疗费用不足3万元的离休干部进行了奖金的核算和发放,共支付奖金金额27.49万元。
(七)做好职工“两特病”卡和居民“门诊特殊病”卡的办理,做好职工“两特病”就诊卡年审换证工作和二代卡信息采集、审批发放工作。
1.认真审核办理职工“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及居民“门诊特殊病”资格审批。至2019年10月,新增办理职工特慢病234人,职工特殊病门诊就诊人次2908,其中基本医疗基金支出108.63万元,大额医疗基金支出34.95万元。
新增办理居民门诊特殊病141人,特殊病门诊就诊人次9877,其中基本医疗基金支出316.44万元,大额医疗基金支出22.55万元。
2.呈贡区原有医保参保人116118人,接收度假区、高新区移交48943人,合计165061人,已审批制作发放二代卡154073人,因无照片、信息不匹配等各种原因未能审批制作二代卡人员6651人,全区持二代卡率93.34%。
(八)对接完成两个开发区医保社会事务移交工作。
自今年4月中旬起,我局先后9次主动到高新、度假、经开区及所属街道对接医保、医疗救助移交工作,参与相关工作协调会6次。目前已与度假区和高新区签订了移交协议,就移交清单及相关事项基本达到共识,完成接收居民参保人48943人,其中度假区18714人,高新区30229人,增加低保、残疾、建档立卡、卫计失独等特殊人群共8030人。
(九)加强基金监管,优化内控机制,保障基金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行为。
截止2019年10月,共抽取呈贡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3224份,处理智能审核疑点3377条,推送给定点医疗机构3003条;书面稽核参保单位1315户28219人;实地检查定点药店35家,定点医疗机构21家,审核稽核共查处不合理费用24.29万元,核查参保人331人,违规5人,采取约谈方式追回违规金额2.01万元。
今年9月,我局和全市同步开展了“九月活动月”的专项检查活动,至10月份完成了对辖区内医保两定医药机构89%的检查覆盖率,并根据市局基金监管的文件通知,制定了今年四季度基金监管的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检查小组,由区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担任检查组组长,从提高追回金额指标、统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100%全覆盖,做到全面体检、增加处理医药机构占比、针对举报线索展开深挖细查、加强对参保人的监管处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形式通报或曝光违规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兑现奖报奖励7个方面切实采取措施,稽核、审核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有侧重的推进本年度基金监管的各项治理工作。
(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引领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
1.全面优化党组织结构。区医疗保障局在3月本轮机构改革中成立后,局党组班子根据工作和组织机构设置需要,严格按照程序,于5月份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委员会,做到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为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支部成立后,我们又选举产生了局工会、妇委会。
2.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高位统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医疗保障局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全局其他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在我局成立之初就及时研究制定了局党组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了局党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对全局2019年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局党组与支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层层签定了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压实了工作职责。
3.以主题活动为抓手,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一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结合我局窗口党员工作实际,于11月13日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和党务干部赴寻甸柯渡开展“追寻长征路足迹”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举办以“长征精神”在新时代的意义为主题的研讨交流会,把长征精神与当前医疗保障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激励全体党员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用心想事,激情干事,使长征精神在区医疗保障局永放光芒;二是组织开展“爱国爱家爱医保-国庆70周年”主题活动,通过学习新中国70个第一、职工插花比赛、齐唱“我和我的祖国”等形式,营造了相互学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精心组织与文旅局、应急局、交运局组成联队参加区级云岭先锋合唱比赛,荣获区级三等奖;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区“农行杯”气排球比赛,让干部职工在一起挥洒汗水的过程中体会合作、互助的精神;五是组织到新城展示中心参观新城建设取得的成就展览活动、慰问困难老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宣传、集中观看爱国电影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党员干事创业激情,引领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通过重点时间节点主题党课、微信、短信进行廉政提醒,着力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年,局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讲授了《作风教育纪律党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人民满意医保人》等专题党课,通过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分析作风建设各项工作目标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强大震慑和感召力。利用微信、短信推送廉政提醒7次,营造了担当务实、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通过定期交心谈心、提醒谈话等形式,不断加强组织纪律建设,努力建设听从指挥、服务安排、能打胜仗的干部职工队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接访下访相关规定,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展了医疗保险投诉信访回复等工作,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对医保窗口投诉件100%答复办理,办理答复满意率100%,切实维护了参保人合法权益。
三、创新亮点工作探索情况
(一)现场办结职工“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及居民“门诊特殊病”资格审批。
参保人在申请职工“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及居民“门诊特殊病”资格审批时,只要资料齐全,在窗口就可实现当场制卡发卡,现场完成办结。在昆明市15个县区以及市本级中,呈贡区是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实现两特病现场办结的县区。
(二)建立呈贡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机制,采取政府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把公务员补助保险交由第三方保险公司办理。
今年5月17日,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建立呈贡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机制,采取政府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正式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签订合同,自10月1日起,呈贡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机制正式投入运行,公务员补助保险交由保险公司办理。该机制建立后,该保险公司派驻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理赔专柜,实行专人负责、理赔优先“绿色通道”服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前来窗口办事人员排队等待和拥挤的状况。经初步测算,参保人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提高了约16%,并且每人还新增了一份五万元的团体意外伤害险。
(三)开展DRGS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接昆明市医保局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呈贡区人民医院作为试点按DRGS病种付费方式进行结算,2019年的费用审核和结算按照DRGS审核、结算标准执行。2019年9月按市医保文件要求,对2018年的DRGs费用做了年终清算,收回职工年终清算结余费用13.78万元,居民年终清算结余费用142.03万元。
(四)快速拨付工作进入常态化。
今年上半年,昆明市官渡区医保局被中央督导组点名批评在基金拨付方面严重滞后,我局高度警醒,自2019年6月份起,建立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定机构)医药费用“先行拨付、事后清算”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速医保费用拨付工作,既提高办事效率,又减轻定两定机构资金周转压力。实行上月费用次月月初申报,通过审核、结算、稽核内审、基金拨付的环节,月底前确保完成拨付。对不合理、违规费用采取事后审核扣回的办法,极大缩短了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周期,切实保障了医保基金使用的高效和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
2、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32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2.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度2673.18万元增加了649.66万元,增长率为24.3%,主要原因分析:(1)2019年度人员工资及奖金大幅度增加导致其他社会保障费及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导致机关人员工资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78.64万元,(2)项目支出增加380.9万元,其中: 城镇职工生存验证费支出减少0.11万元;公务员住院医疗费二次报销工作经费支出减少0.19万元;街道社区社保网络租用费支出增加0.58万元;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费支出减少0.5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支出增加9.6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支出增加176.4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经费支出增加229.64万元;购置办公设备经费减少38.4万元;医疗照顾退休人员专项医疗补助资金支出增加4.6万元;原农机厂退休人员医保费支出减少0.68万元; 8.13”人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0.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31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84万元,占总支出的20.34%;项目支出2643万元,占总支出的80.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度增加了507.49万元,增长率为18.6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人员工资及奖金大幅度增加导致其他社会保障费及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33.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7.9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65.56万元,具体为城镇职工生存验证费支出减少0.11万元;公务员住院医疗费二次报销工作经费支出减少0.19万元;街道社区社保网络租用费支出增加0.58万元;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费支出减少0.5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支出增加9.6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支出增加176.4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经费支出增加229.64万元;购置办公设备经费减少38.4万元;医疗照顾退休人员专项医疗补助资金支出增加4.6万元;原农机厂退休人员医保费支出减少0.68万元; “8.13”人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0.1万元;政府采购(窗口部门整体搬迁办公家具经费)减少15.3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呈贡区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4.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1.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人员工资及奖金大幅度增加导致其他社会保障费及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呈贡区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65.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具体为城镇职工生存验证费支出减少0.11万元;公务员住院医疗费二次报销工作经费支出减少0.19万元;街道社区社保网络租用费支出增加0.58万元;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费支出减少0.5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支出增加9.6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支出增加176.4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经费支出增加229.64万元;购置办公设备经费减少38.4万元;医疗照顾退休人员专项医疗补助资金支出增加4.6万元;原农机厂退休人员医保费支出减少0.68万元; “8.13”人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0.1万元;政府采购(窗口部门整体搬迁办公家具经费)减少15.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7.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07.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2019年度人员工资及奖金大幅度增加导致其他社会保障费及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导致机关人员工资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78.76万元,(2)项目支出增加414.5万元,其中:城镇职工生存验证费支出减少0.11万元; 公务员住院医疗费二次报销工作经费支出减少0.19万元;街道社区社保网络租用费支出增加0.58万元;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费支出减少0.5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支出增加9.6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财政配套资金支出增加176.4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经费支出增加229.64万元;购置办公设备经费减少38.4万元;医疗照顾退休人员专项医疗补助资金支出增加4.6万元;原农机厂退休人员医保费支出减少0.68万元;“8.13”人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0.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类)支出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等支出;
3. 卫生健康(类)支出287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1%。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
8. 住房保障(类)支出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缴纳、发放购房补贴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21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21万元,主要原因保障局新成立,实有人员3人,同时呈贡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共9人转隶到保险局,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都较上年度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维持保障局及保险局两个机构正常运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66.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19万元,固定资产48.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6.62 | 18.19 | 48.43 | 48.4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376401111
附件1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2709030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