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呈贡辖区内地表水、地下饮用水源、环境空气、声环境环境质量监测。
2.承担呈贡辖区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3.承担呈贡区、辖区内社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
4.承担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5.开展各类社会委托性环境监测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2019年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关于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呈生环〔2019〕1号)文件要求,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继续加强对辖区地表水、地下饮用水、环境空气、污染源等环境要素监测工作,全面说清辖区环境质量状况,为全区环境质量管理科学的数据依据,2019年重点工作如下:
1、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对辖区洛龙河、马料河、捞渔河、梁王河4条入湖河流和清水大沟、水龙沟、江尾新沟、龙王庙沟、牛屎沟、第三沟、乌龙大沟、新河8条入湖沟渠水质各监测12次;每半年对白龙潭水库、松茂水库、关山水库3个中型水库水质监测1次。经监测评价,2019年辖区4条入湖河流、3个水库水质保持稳定,水质达阶段保护目标,8条入湖沟渠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
2、地下饮用水质量
2019年共对吴家营地下水水质监测11次(12月取水设备故障为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地下水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3、库塘水质
2019年对呈贡区小型库塘取水监测2次,洛龙湖上半年水质为Ⅳ类,下半年为Ⅲ类;泛春湖(七步场大塘子)上半年水质为劣Ⅴ类,下半年为Ⅴ类;沐春湖(七步场小塘子)水质上下半年均为劣Ⅴ类;知春湖(回回营水库)水质上下半年均为劣Ⅴ类;访春湖(大水塘坝)水质上半年为劣Ⅴ类,下半年为Ⅳ类;万溪湖(驴子箐)水质上半年为Ⅲ类,下半年为Ⅰ类;望春湖(大坝箐)水质上半年为Ⅳ类,下半年为Ⅲ类;雨花塘子水质上半年为Ⅴ类,下半年为Ⅳ类;马鞍山水库水质上半年为Ⅳ类,下半年为Ⅲ类;恋春湖(三连塘中塘)监测1次,水质为Ⅱ类;恋春湖(三连塘下塘)水质上半年为Ⅲ类,下半年为Ⅱ类。
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呈贡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主要以呈贡新区空气自动站监测为主,街道7个PM10空气自动站和4个道路交通微型站监测为辅,监测结果按照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进行评价,并以此进行辖区大气污染精准防控。
2019年呈贡区空气自动站有效运行监测349天,其中:195天优、126天良、轻度污染28天(1天为境外输入PM2.5污染,27天为臭氧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91.9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8,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年度二级(良好)标准要求。与去年同期相比,优级天数减少12天,良级天数减少15天,轻度污染增加了26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了7.45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4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分别下降9.1%、25.0%、13.9%和4.2%,二氧化氮同比持平,臭氧同比上升19.0%。
2019年,呈贡区六个街道7个PM10空气自动站稳定正常运行,对辖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吴家营街道信息产业园、雨花街道下庄、洛龙街道衡水中学、洛龙街道雪梨山、乌龙街道三岔口、龙城街道呈贡一中6个监测点可吸入颗粒物监测结果达标率均为100%;斗南街道小王家营测点累计出现16天超标,监测结果达标率95.6%。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9〕10号)文件要求,2019年投入资金13.5万元,在辖区春融西路、彩云南路、祥和街、锦绣大街4条主要道路新建了4个道路交通空气监测微型站,主要对道路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以及气象五参数(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数据接入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平台。
5、声环境质量监测
2019年9月份对呈贡建成区27个区域环境噪声网格点和13条主要道路共18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进行了监测。27个区域环境噪声网格点,平均等效声级为52.0分贝,比去年升高0.1分贝,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总体评价为“较好”。18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平均等效声级为66.2分贝,与2018年相比等效声级下降0.9分贝,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按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为一级,对应评价为好。
6、污染源监测情况
2019年全年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呈贡污水处理厂监测12次,出水水质达标率100%;对洛龙河污水处理厂、洛龙河水质净化厂各监测12次。省控重点污染源云南白药集团外排废水、噪声、废气监测4次。九所高校及重点企业中水处理站及纳入昆明市环境统计的重点工业源的废水监测2次,对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外排废水、废气、噪声监测2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28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0。与上年对比增加21.5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监测仪器购置项目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28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8万元,占总支出的73.70%;项目支出74.69万元,占总支出的26.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9.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和激光雷达扫描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减少及文明单位奖励金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为1.1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8.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和激光雷达扫描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79.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和激光雷达扫描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5教育支出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业务培训的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3、211节能环保支出24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7%。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业务的支出及监测仪器的购置;
4、221住房保障支出18.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基本一致。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1万元,下降2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8万元,下降12.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费的减少和车辆运行维护费的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0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仪器检定委托业务费的增加。呈贡区环境监测站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辖区内空气、水及噪声的环境监测等业务的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资产总额883.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80万元,固定资产820.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18.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2万元,已上缴国库;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83.69 | 62.80 | 820.89 | 0 | 21.44 | 0 | 799.45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购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81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和2019年昆明呈贡区环境监测站激光雷达站运维管理服务;监测仪器设备采购支出20.11万元,主要用于一体化蒸馏仪、便携式颗粒物测试仪、便携式溶解氧、便携式pH/电导率、便携式浊度仪和烟尘气体采样仪检验装置6台仪器设备的购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自评已于2020年5月1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http://www.kmcg.gov.cn/c/2020-05-11/4563087.shtml
http://www.kmcg.gov.cn/c/2020-05-11/4563148.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