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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010-32423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22 09:05
名 称: 呈贡区行政审批局拟审批《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 151 号二期、2-1、2-2 号道路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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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行政审批局拟审批《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 151 号二期、2-1、2-2 号道路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2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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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 151 号二期、2-1、2-2 号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 151 号二期、2-1、2-2 号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万溪冲呈贡信息产业园区2号地块

建设单位: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全长 667.888米的151号二期道路为城市次干路,南起43号路,北至万青路,红线宽度为 40 米,双向六车道,车速 40Km/h。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阶段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利用设置的2口容积均为1.5m3的沉砂池对施工废水个施工人员盥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部分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放至区内呈贡信息产业园区再生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地表径流通过2口容积均为1.5m3的沉砂池沉淀处理,回用,多余则排放到周边道路雨水管网。

(3)施工场的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堆场应设置挡护措施,避免筑路材料被雨水冲刷后进入水体;此外,做好施工场区地表的清洁工作,防止雨天大量泥沙、油污随地表径流进入附近水体。

(4)不在施工场地内进行施工机械修理。

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加强运营期管理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减缓因路面径流冲刷造成的污染。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1)按《昆明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94号令)规定,本项目必须使用沥青混凝土,禁止进行;沥青混凝土现场搅拌,消除沥青混凝土搅拌堆场扬尘污染源。

(2)按《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昆政办[2011]88号文件)要求做到:施工场地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

(3)按《<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粉尘溢散性的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期洒水降尘、袋装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4)沥青混凝土铺前用湿法清扫路基,禁止直接清扫。

(5)按《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施工场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后方能出场。

(6)根据《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办[2011]88号文件)要求,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密封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未携带《昆明市运载建筑垃圾排放、处置备案卡》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建筑工地承运。

(7)购买成品沥青,不在项目区设置沥青站,合理安排沥青摊铺时间。

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在道路两侧多植树、种草,绿化树种应选用对NO2吸收效果较好的树种。这样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又可美化环境和改善道路沿线景观。

(2)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

(3)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尾气污染。加强对道路沿线绿化的养护,维护绿化的减污功能。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布设施工场区。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3)施工期合理安排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序,减少施工时间。因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取得周围受影响群众的谅解。

(4)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可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5)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6)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7)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8)施工场地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

(9)施工期间避开敏感时段施工,与周边居民进行沟通,以取得其对项目施工的谅解,并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施工期间的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1)结合道路绿化设计要求,加强超标点处,特别是交叉路口处道路两侧绿化,绿化宜根据项目地自然条件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应合理搭配密植。

(2)按照设计的速限速行驶,尽量降低噪声影响。

(3)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交通管理,限制车况差、超载车辆驶入道路。

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1)施工建筑垃圾:木材、钢材等容易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混凝土凝块、污泥等不能回收利用的根据《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办[2011]88号文件),由具备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企业运输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后由呈贡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处置率100%

运营期

道路沿线公交站台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呈贡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呈贡区行政审批局投资审批一科(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公示时间

20201022-1028日(不含节假日)。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看法。

八、反馈方式

呈贡区行政审批局

Emailcgxzspjsp1k@163.com

电话/传真:0871-67483336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311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