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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010-324235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22 09:03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松茂水库及入滇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美丽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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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松茂水库及入滇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美丽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20-10-2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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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呈贡区石龙路(环湖路至古滇路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呈贡区石龙路(环湖路至古滇路段)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呈贡新区西部,起点位于环湖路,止点接古滇

建设单位:昆明滇池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市政道路1条,新建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624.351m,道路红线宽60m,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60km/h。 计量单位:条)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阶段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项目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天进行基础施工;在表土临时堆场、路基工程区等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拦挡、临时截排水沟和临时沉淀池,用以收集和处理产生的泥沙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的雨水可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和回用于施工过程,禁止将未进行沉淀处理的雨水随意乱排。

(2)施工期运输车辆及施工机具的冲洗废水,经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做项目区施工养护和洒水降尘,且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

(3)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依托周边民房,不在施工场地内进行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直接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

(4)在各个机械设备修理场,施工单位应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对集中更换机油、设备维护保养等可能产生较多废油的工作必须进入施工单位维护场地进行,不得在施工现场操作,施工机械修理场所应设置简易的隔油池,对施工机械冲洗及维修产生的油污水进行处理。在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防止雨水冲刷机械设备产生的含油废水;做好施工场地地表的清洁工作,防止雨天大量泥沙、油污随地表径流进入附近环境。

(5)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回用不完的经征得有关部门《排水许可证》后排入环湖东路市政截污干管,禁止排至河道、沟渠。项目区禁止含大量泥沙或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及水体,施工现场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

(6)施工期间,严禁洛龙河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土石沙料,严禁倾倒土石沙料和施工废水、废渣入河道;工程车辆出入施工现场采取冲洗车轮等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

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运营期

(1)道路全线将实施雨污分流,道路的地面径流可汇入市政雨水管道。

(2)道路管理部门加强道路管理运输,环卫部门增强路面保洁工作。

(3)加强管理,保证污水及雨水管网的正常运行,定期对污水管线进行检查,以便于及时发现管线的堵塞、渗漏情况;一旦发现,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因污水管网的堵塞渗漏造成对水环境的污染。

(4)加强清掏排水系统的淤泥,以确保管网的畅通排泄。

(5)道路及配套排污设施与地表水相交处必须遵循上清下污,防止排污管网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地表水环保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1)道路施工时采取彩钢瓦围挡施工,按照《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昆政办〔2011〕89 号)的要求:道路施工时采取彩钢瓦围挡施工,按照《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昆政办〔2011〕89 号)的要求:整个施工场界设置不低于2.5m 的围挡,做到文明施工,减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在晴天适时对施工道路及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施工车辆采取篷布加盖措施,出场车辆用水冲洗。

(3)施工期间扬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出入口采取硬化措施,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4)运输弃土、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坚持文明装卸,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轮胎需作冲洗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5)砂石等粉料禁止裸露堆放,需加盖篷布等进行覆盖。

(6)选用燃料充分燃烧的施工机械,减少施工过程中设备尾气污染物的排放。

(7)在沥青铺浇时应避免风向针对这些环境敏感点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

(8)表土临时堆场采用土工布覆盖,周边采用编织袋临时围挡,并定期进行洒水。

同时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通知》(昆政办〔201827号)要求的对策措施。

苯并(α)芘监测浓度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0.008ug/m3

运营期

(1)加强道路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尾气污染。

(2)加强交通管理,严格车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机动车排放限值标准,限制尾气超标车辆、无遮盖措施的装载散装物料车辆上路,加强行车速度监控管理。

(3)加强街道两侧绿化带管理,在两侧栽种可以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

道路红线外200m范围内,污染物高峰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均能够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因施工要求必须进行连续施工的除外)。施工单位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的,需要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申请及备案,并提前进行公告。

(2)施工单位应选用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同时在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种机械。

(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集中安排。

(4)采用障碍物遮挡:在项目区施工场界设置2.5m临时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早晚施工不大声喧哗,建筑材料轻拿轻放,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

(6)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施工期间组织好区内交通,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该工作,封闭施工,避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7)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施工期间的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1)制订项目运行期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运营期噪声监测结果,完善相应的防噪措施。若敏感目标噪声超标,须采取隔声措施。

(2)在道路起点、终点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牌,进行限速行驶,以降低车辆行驶噪声,尽量避免交通噪声敏感点路段的噪声扰民。

(3)加强道路绿化,做好道路沿线绿化设计,在道路两旁栽植高大树木,设置绿色声屏障,增强绿化降噪效果。

(4)定期检查与养护路面,对受损路面及时维修与修复,维持道路平整,使路面保持良好的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

(5)建议后续规划建设居住区、科研、学校等敏感建筑时,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应预留一定的防护距离及加强用地边界绿化等措施。

道路两侧内的特殊敏感目标及道路两侧35m区域外、或临路建筑高于三层(含)的道路至临路第一排建筑区域外的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道路红线两侧35m内或临路建筑高于三层(含)的道路至临路第一排建筑区域执行《声环境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办[2011]88号)的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3)表土收集用于后期绿化,严禁随意倾倒在周边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

处置率100%

运营期

1运营期固体废物由环卫人员打扫收集后送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道路沿线树木花草产生的绿化垃圾较为分散,可采取定期人力清扫的方法加以定时收集、再送入收集车辆;

3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撒漏。

4沿线下水道清掏的污泥由清掏单位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生态环境

运营期

(1)项目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及教育培训;

(2)加强占地范围内的管理与保护,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禁止破坏占地范围外的植被;

(3)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4)严格执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组好临时表土堆场的拦挡、遮盖等措施,避免雨水冲刷和破坏产生大量的水土流失。

减少和降低因工程建设和道路运营给城市生态和城市景观到来的破坏。

运营期

(1)在道路绿化带范围内构筑良好的绿地系统,防治水土流失的同时,美化沿线景观环境,同时减少道路扬尘、尾气、噪声对沿线居民建筑的影响。

(2)项目沿线的绿化景观的营建应尽量选择当地物种,采用乔、灌、草多层次的立体绿化模式。

(3)确保项目绿化符合《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中的相关要求,绿化方案按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绿化设计方案进行,绿化方式可参考本评价提出的绿化建设方案实施。并做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配套设施。

风险

运营期

(1)加强危险品的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昆明市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并办理有关运输危险品准运证,运输危险品车辆应有明显标志。

(2)落实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保证措施,如增加警力、便于事故发现和处理,防止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超速、违章回车等。

(3)为减少路面夜间发生事故的概率,应在各环境敏感点及交叉路口段设置照明、并在起点道路交叉口设置“谨慎驾驶”的警示牌和限速牌。

(4)由道路管理部门和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各有关部门组成道路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领导和组织应急防治队伍,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及应急计划的制定,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0914-2020年9月25日进行了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呈贡区行政审批局投资审批一科(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01022-1028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看法。

八、反馈方式

呈贡区行政审批局

Emailcgxzspjsp1k@163.com

电话/传真:0871-67483336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311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