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购买服务计划
区财政局: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云财资〔2020〕104号)相关规定,我局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一、预算资金:1.5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调剂(调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项目资金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306301,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2060199科技专项”。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E0101,目录名称: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清查整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清单、实现一物一卡一标签管理、清理处置报废资产等内容。
工作目标要求:
1.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清理处置报废资产,出具固定资产经济损失鉴证报告。
2.进行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清单、实现一物一卡一标签管理。
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组织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对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一标签管理、不重不漏。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爱护和使用好固定谈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4.建立建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认真对照管理要求,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回收处置、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查漏补缺,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
五、承接标准
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服务实行现场处置形式和其他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形式。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完成。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2020年调增项目《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项》“2060199科技专项”中列支。
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8日
(联系人:刘秀 联系电话:674906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