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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010-323387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16 09:29
名 称: 关于对《关于推动呈贡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本)》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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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推动呈贡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本)》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1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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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推动呈贡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0年修订本)》的解读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措施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和带动作用,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结合省市有关政策及呈贡实际,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动呈贡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本)》,现对《关于推动呈贡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本)》的有关内容进行解读,便于企业申报。

问题1:全区招商引资政策有变化吗

答:全区招商引资政策原则上按照《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关于促进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呈办发〔2019〕23号)精神执行;中介招商政策原则上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的通知》(呈政办发)精神执行。

在新一轮招商引资扶持政策未出台之前,入驻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的企业,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呈政发〔201785号)和《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云上小镇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呈政发〔201786号)执行。若上级有相关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

问题2:为鼓励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呈贡区主要采取了哪些奖励措施

答:为鼓励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奖励措施

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单位:亿元)

奖励标准

A≥30

A*0.2‰

25≤A<30

A*0.18‰

20≤A<25

A*0.16‰

10≤A<20

A*0.15‰

5≤A<10

A*0.1‰

备注:纳入我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核算主体的项目,奖励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0.02‰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问题3:呈贡区如何鼓励工业企业促产达销?

答:

1.当年新增入库且工业产值增速为正增长的,给予5万元奖励。智能制造和生物医药企业,另外增加奖励2万元。

2.当年产值排名前6位且增速为正增长的在库工业企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第1名奖励30万元,第2-3名分别奖励20万元,第4-6名分别奖励15万元。其余在库企业,若其增速为正增长且超过所在库工业企业产值平均增速,则奖励5万元。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问题4:呈贡区如何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强做大和提档升级?

答:

1.当年新增入库且建筑业产值增速为正增长的,给予5万元奖励。

2.当年建筑业产值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在库建筑业企业,按照实际完成产值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建筑业产值在20亿元(含)以上的总承包企业或产值在5亿元(含)以上的专业总承包企业,按照实际完成产值的0.3‰进行奖励;建筑业产值在10亿元(含)以上、20亿元以下的总承包企业或产值在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专业承包企业,按照实际完成产值的0.25‰进行奖励;建筑业产值在5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的总承包企业或产值在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专业承包企业,按照实际完成产值的0.21‰进行奖励;建筑业产值在2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总承包企业,按照实际完成产值的0.18‰进行奖励;建筑业产值在1亿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的总承包企业,按照实际完成产值的0.15‰进行奖励;建筑业产值在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总承包企业或产值在2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专业承包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总承包企业奖励金额不超100万元。如企业同时具备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的,按照总承包资质企业进行奖励核算。

3.承诺10年(含)内不迁出呈贡区实际管辖范围的总承包企业,一级晋升为特级资质(含转入)并且当年实际完成建筑业产值不低于5亿元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承诺10年(含)内不迁出呈贡区实际管辖范围的总承包企业,二级晋升为一级资质(含转入)并且当年实际完成建筑业产值不低于2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承诺10年(含)内不迁出呈贡区实际管辖范围的总承包企业,三级晋升为二级资质(含转入)并且当年实际完成建筑业产值不低于8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承诺10年(含)内不迁出呈贡区实际管辖范围的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晋升为一级资质(含转入)并且当年实际完成建筑业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若在承诺期内企业迁出呈贡区实际管辖范围的,奖金全部收回。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问题5:呈贡区对商贸企业有哪些政策?

答:

1.当年新增入库的批发业企业(含个体户),营业额在10亿元(含)以上且增速为正增长的,给予5万元奖励;营业额在1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且增速为正增长的,给予3万元奖励;营业额在1亿元以下且增速为正增长的,给予2万元奖励。当年新增入库零售业企业(含个体户),营业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且增速为正增长的,给予3万元奖励;营业额在5000万元以下且增速为正增长的,给予2万元奖励。当年新增入库且增速为正增长的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含个体户),给予2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当年销售额(营业额)排名行业前6位且增速为正增长的限额以上的在库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含个体户),第1名、2-3名、4-6名分别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限额以上批发业(含个体户)分别奖励18万元、15万元、12万元;限额以上零售业(含个体户)分别奖励12万元、10万元、8万元;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含个体户)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从事新能源汽车销售的企业,另外增加奖励2万元。其余在库企业,若其销售额(营业额)增速为正增长且超过所在库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含个体户)平均增速,则奖励2万元;从事新能源汽车销售的企业,另外增加奖励1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支持实体企业同时发展线上业务,对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入驻各大电商平台,持续经营并有实绩的,由区级财政补助20%的平台服务费,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对开发电商平台进行自营或服务其他电商企业、商户的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由区级财政补助10%的平台建设运营费(含提升改造投资),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4.鼓励外贸企业在呈贡注册备案,在昆明海关报关通关。鼓励以人民币结算。按昆明海关通报数据,对年度进出口额为正增长的企业,按外贸进出口额计量奖励。

外贸进出口额A(万元)

奖励标准

5000≤A

A*2.5‰

3000≤A5000

A*2‰

1000≤A3000

A*1‰

所有大小外贸企业均可按新增量的5‰给予奖励,外贸量计量奖励以千元为单位。

鼓励在呈贡注册的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对在境外开设仓储批发基地、技术服务示范基地、跨境电商平台和接收外企服务外包业务、外企委托经营等对外经济合作的企业,积极支持其争取中央和省市奖补资金,同时,对于获得中央省市奖补资金的企业,将参照最高上级的奖项和标准,按照10%的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问题6:呈贡区有哪些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答:

1.在呈贡区新增入库的服务业企业,在实际管辖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的,入库当年房租全免;在实际管辖范围内承租社会经营用房的,入库当年按实际支付年租金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2.当年新增入库且增速为正增长的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教育服务,卫生和养老服务,金融服务,花卉服务企业,另外增加奖励2万元。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3.对当年营业收入满足以下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奖励条件

奖励金额

200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

第一名:18万元

第二名:15万元

第三名:12万元

100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

第一名:15万元

第二名:12万元

第三名:10万元

50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

第一名:12万元

第二名:10万元

第三名:8万元

以上奖励企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教育服务,卫生和养老服务,金融服务,花卉服务企业的,另外增加奖励2万元。

其余在库企业,若其营业收入增速超过该行业企业平均增速的,奖励5万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教育服务,康养服务,金融服务,花卉服务企业,另外增加奖励2万元。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问题7:呈贡区对旅游业有哪些政策?

答:支持发展全域旅游,对首次评为国家2A级、3A级、4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获得省级和市级旅游示范点及相应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对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的宾馆饭店,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非A级景区、景点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并通过验收达标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景区10万元、景点5万元。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问题8:呈贡区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吗?

答:呈贡区支持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对列入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培育名单且形象进度有实质性进展的,给予该示范街区经营管理主体30万元补助。有严重违法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过的不予补助。有多家经营管理主体的示范街区,由夜间经济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所在街道统筹安排补助经费。

牵头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问题8:呈贡区对农业企业的扶持措施有哪些

答:对当年龙头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正常经营、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及数据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有机农产品、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省级绿色食品、省级名牌产品、省级名优农产品称号的农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评定为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昆明市绿色食品“10大名品”的农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问题9:呈贡区鼓励发展绿色经济的政策有哪些?

答:

1.对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按照项目投入设备购置费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产业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牵头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能源体系建设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对当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每户给予2万元补助。对当年通过能源体系论证或评价的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3.当年建成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按照直流桩100元/千瓦、交流桩50元/千瓦给予一次性补助。当年建成直流充电桩超过20个的集中式充换电示范站,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问题10:企业若要申报奖励资金,程序是什么

答:奖励申报审核工作每年开展1次。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牵头,区统计局及企业所属街道配合,在次年3月份前对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按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查后印发奖励名单,由园区管委会和街道按照奖励名单组织兑现。奖励对象在收到奖励通知6个月内未到行业主管部门领取奖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也就是说,大部分奖励政策是根据统计库内的数据进行奖励资金认定的,若不纳入统计系统统计的,行业主管部门会提前通知相关企业提交申报材料。

相关文件:关于推动呈贡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修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