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关于“环境监测激光雷达站运维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关于“环境监测激光雷达站运维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计划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8〕11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呈贡区环境监测激光雷达站正常稳定运行,查找大气污染物产生源头和变化情况,指导开展大气污染精准防控工作,促进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环境监测激光雷达站进行为期1年的运维管理和扫描分析,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16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我局年初财政预“算激光雷达站运行维护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A1804,目录名称:资源节约监测及公共环境监测设施建设及维护辅助性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
负责对昆明市呈贡区环境监测激光雷达站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定期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扫描分析,并形成扫描结果报告。具体内容及目标包括:
1.负责对昆明市呈贡区环境监测激光雷达站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巡检、故障维修、年度检修等工作。
2.负责场地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等工作。
3.保障环境监测激光雷达站的正常运行,定期做好扫描数据分析,及时、准确提供扫描数据报告,在特殊污染天气下主动及时对雷达数据进行分析或按要求到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扫描分析,并提供数据分析报告和污染防控工作建议。
4.对监测数据负有保密责任,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严禁虚报、修改监测数据。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具有承担激光雷达站运维的能力,熟悉激光雷达站运维工作和掌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关知识,并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运维服务期1年。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并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办理,资金从年初财政预算“算激光雷达站运行维护项目经费”中列支。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局
2020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