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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009-321039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9-29 17:07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关于“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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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关于“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0-09-2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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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关于“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计划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8〕11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呈贡区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稳定运行,实时监控辖区各区域颗粒物浓度变化情况,指导开展大气污染精准防控工作,促进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为期1年的运维管理,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每个站点6万元,共42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我局年初财政预算“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A1804,目录名称:资源节约监测及公共环境监测设施建设及维护辅助性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

负责对昆明市呈贡区六个街道共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气象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监测辅助设备、防雷装置、“蓝天呈贡”APP”等进行维护管理,定期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检校准,保障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上报。具体内容和目标包括:

1.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等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自动站监测仪器校准、自动监测数据质量保证、质量审核等质控工作,并做好记录。

2.负责监测质量控制、仪器设备故障维修、检修、检定以及场地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等工作。

3.保障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正常运行和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上报,确保监测数据有效性达到每个站点月有效监测数据27天(二月25天),年有效监测数据324天。

4.对“蓝天呈贡”APP进行维护管理,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具有承担空气自动站运维的能力,熟悉空气自动站运维工作和掌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关知识,并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运维服务期1年。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并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办理,资金从年初财政预算“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项目经费”中列支。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