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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008-310807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8-07 12:00
名 称: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宣传部关于《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拍摄制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文号: 关键字: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宣传部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宣传部关于《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拍摄制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0-08-0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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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宣传部

关于《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拍摄制作政府

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呈贡区委宣传部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拍摄制作进行服务采购。

一、预算资金:6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呈贡区委宣传部年初预算,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目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211301,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2013399创文长效机制工作经费”。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A1301 ,目录名称:公益性文化产品的研究、创作与传播。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一)创意制作《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

通过拍摄12位创文工作者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创文故事,展现我区一线创文工作者的工作风采,树立传递温暖的凡人善举,展现我区的创文工作成效。

(二)拍摄要求

1.撰写拍摄文案;

2.撰写分镜头脚本、后期剪辑、特效包装、调色等;

3.时长:约3分钟/期,共拍摄12期;

4.形式:个人讲述+个人参与创文的视频画面。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具备拍摄制作《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经验和能力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拍摄制作《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拟从2020年8月13日开始至2020年8月31日前结束。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2020年年初预算“2013399创文长效机制工作经费”中列支。

呈贡区委宣传部

2020年8月7日

(联系人:张皓皓   联系电话:0871-67479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