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宣传部关于《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拍摄制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宣传部
关于《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拍摄制作政府
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呈贡区委宣传部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拍摄制作进行服务采购。
一、预算资金:6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呈贡区委宣传部年初预算,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目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211301,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2013399创文长效机制工作经费”。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A1301 ,目录名称:公益性文化产品的研究、创作与传播。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一)创意制作《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
通过拍摄12位创文工作者讲述自己亲身经历的创文故事,展现我区一线创文工作者的工作风采,树立传递温暖的凡人善举,展现我区的创文工作成效。
(二)拍摄要求
1.撰写拍摄文案;
2.撰写分镜头脚本、后期剪辑、特效包装、调色等;
3.时长:约3分钟/期,共拍摄12期;
4.形式:个人讲述+个人参与创文的视频画面。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具备拍摄制作《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经验和能力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拍摄制作《我们的创文故事》短视频拟从2020年8月13日开始至2020年8月31日前结束。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2020年年初预算“2013399创文长效机制工作经费”中列支。
呈贡区委宣传部
2020年8月7日
(联系人:张皓皓 联系电话:0871-67479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