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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011-337396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7-28 11:26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编印《呈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手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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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编印《呈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手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2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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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服务公司(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加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制度建设和安委会(办)对基层安全监管力量的指导服务能力,促进区各相关行业部门、街道、社区安全监管人员知责、履责、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按照国家、省、市及呈贡委区政府关于落实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决策部署,现将编制并印刷《呈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手册》400本,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编制目的

以制度规划的形式明确区安委会、区安委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园区、街道及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促进区安全生产各级各相关单位知责、明责、履责,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能力。

二、 编制依据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2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5号)、《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呈发〔2018〕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相关标准。

三、 编制内容

编制区安委会、区安委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园区、街道及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及工作规范。

四、 承接安全中介机构要求

1. 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 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技能;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 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五、 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公司根据本通知,创造性制定本公司编纂印制工作方案,核算好每一事项经费、总体经费,于2020年8月31日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竞价材料提交我局。择机召开购买服务会议进行择优竞选询价会议。我局将综合权衡,公平、公开、择优选择承办单位。

对上述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7月29日-8月5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871-67481596。

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