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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004-293833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4-2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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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昆明市呈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方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发布时间:2020-04-2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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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昆明市呈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方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410日举行《昆明市呈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方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准备

2020年3月30日,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在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站上公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呈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主要目的、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和确定原则,以及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内容。2020年4月7日,通过相同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呈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2020年4月10日(星期)下午14:00至17:00,听证会在呈贡新区综合楼3楼1号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张剑青主持。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委员共7名,呈贡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燕新,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张剑青,呈贡区财政局副局长高雪宏,呈贡区农业农村局科长何汝田,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高敬华,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呈贡分中心副主任胡宇,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科长李刚。听证监察人共3名,分别是呈贡区监委李金华,呈贡区司法局左廷禹,呈贡区目督办李俊美。决策发言人3名,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华,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调研员唐洪,云南瑞优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李俊美。速记员为云南亚伟速记公司魏 红。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24人,均已全部到会。到会的代表中上级部门1人(昆明市征地管理处杨春明),人大代2人(张祥金李友才),政协委员2人(戴海珍刘厚秋),专家学者1人(马玮宁),利害关系代表12人(龙城街道办事处陈洪波、龙城街道城内社区居委会卢建兵、洛龙街道洛龙社区普家平、洛龙街道办事处普洪、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付文武、吴家营街道万溪冲社区唐跃、雨花街道办事处马智新、雨花街道雨花社区楚云、乌龙街道乌龙社区居委会郭彪、乌龙街道办事处李霄霄、斗南街道办事处李坤、斗南街道办事处小古城社区晋明),相关部门5人(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陈苗兴、呈贡区交通运输局李锦龙、呈贡区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杨建华、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严家红、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李元嘉),法律工作者1人(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罗天会议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1.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2.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

3.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是否准予召开听证会的监察意见书;

4.决策发言人就《昆明市呈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方案)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相关背景资料进行说明;

5.听证代表按发言顺序对《昆明市呈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方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6.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说明和答复;

7.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作补充发言;听证委员、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进行合议

8.主持人对本次听证会作简要总结,归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委员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签字;

9.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二、 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参加听证会的24名听证代表逐一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发言紧扣主题,观点鲜明、内容客观公正,提出的问题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针对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大部分代表认为本次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综合考虑了呈贡区土地需求、土地资源条件、土地区位及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方案依据充分、调整及时、客观合理。多数代表表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如下的修改意见:

(一)针对区片范围划分调整意见:1.乌龙街道昆玉路以西二类区、洛龙社区周边土地建议调为一类区;2.吴家营、洛龙街道五类区建议调为二类区。

(二)代表提出要明确《昆明市呈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三)希望政府能更好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和养老保险问题。

(四)认为调整幅度偏低,希望增大调整幅度。

三、 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一)对于区片范围划分的问题,我们会积极调研、研究、汇报,进一步开展优化调整工作,按照《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技术方案》和市级调整平衡意见,使区片划分,能够更符合呈贡区的实际征地工作需求。

(二)关于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时间的问题。区片综合地价区执行时间、执行的内容,以省政府批准公布时间为准。

(三)征地补偿费、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和养老保险都是解决被征地群众安置的重要方面,是一个统一整体,我们积极与人社部门联系共同推进工作。

(四)关于与周边地区补偿价格平衡的问题。官渡区一类区补偿标准是25.1196万/亩,二类区是18.678/亩;晋宁一类区补偿标准是14.00/亩,二类区补偿标准是3.00/亩。作为呈贡区,一类区补偿标准是21.1860/亩,青苗是4.00/亩;二类区补偿标准是18.00/亩,青苗是3.20/亩;实际算下来呈贡与官渡区补偿标准差异不大,高于晋宁区补偿标准。区域之间的平衡综合考虑呈贡区与各开发区的平衡,与周边县、区的平衡,调整方案上报后市、省两级还要开展综合平衡工作。

四、 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经研究,对区片范围划分的合理建议进行采纳,一是将乌龙街道昆玉路以西二类区调整为一类区;二是将吴家营、洛龙街道五类区取消,调整为二类区。

(二)呈贡区调整幅度适中,经区域综合平衡后提高调整幅度建议不予采纳。

(三)呈贡区补偿标准执行时间和内容以省政府公告为准。

(四)失地农民问题,区政府进一步结合实际统筹研究。

五、 专家意见及建议

(一)专家信息

马玮宁 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专家意见

《昆明市呈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方案)依据比较充分,对调整的价格范围没有意见。

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