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民政局关于落实机构改革 调整人员职责分工的公示
呈贡区民政局关于落实机构改革
调整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局属科办:
根据《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呈办通〔2019〕62号)文件精神,结合民政现有人员编制及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区民政局人员岗位及工作职责做如下调整: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审核。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负责人事、收发文处理、信息、保密、档案、接待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承担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统计、政府采购、民政资金管理平台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负责车辆、通讯设备、警戒设施和装备的管理工作。组织民政行政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负责行政系统信息化、电子政务工作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各种会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宁青。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
刘心南: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工作。
陈万茹:负责承担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统计、政府采购、民政资金管理平台等工作。
(二)业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主要承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社会工作、行政审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职责业务。
科长:赵玉红。负责业务科日常运转工作。
谢恩聪:协助科长开展工作,负责殡葬管理职责业务。
唐永昌:协助科长开展工作,负责社会救助职责业务。
杨燕:协助科长开展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弃婴收养等行政审批职责业务
缪静波:协助科长开展工作,养老服务职责业务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