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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002-184059 主题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2-10 09:59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告知书呈政告〔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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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告知书呈政告〔2019〕3号

发布时间:2020-02-1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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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告知书

呈政告〔20193

   根据我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我区“十三五”经济发展规划,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部分集体土地,纳入昆明市2015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呈贡区第七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线)建设项目用地。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用途

  昆明市2015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呈贡区第七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和面积

征收呈贡区土地总面积为7.9657公顷,其中洛龙街道办事处白龙潭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7.9657公顷(农用地7.9188公顷(耕地4.2321公顷、园地2.9216公顷、其他农用地0.7651公顷),建设用地0.0469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征收土地权属及面积以实际调查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云国土资[2015]109号、昆政发[2015]53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呈贡新区(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四、安置方式

按货币补偿方式,结合我市已出台的《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3号公告)的政策规定执行。

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入征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请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利人予以配合。

六、本公告时间:2019531日至2019614日,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需申请听证的,请于2019614日前,向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呈贡分局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0871-7475479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双龙路74号(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呈贡分局)

 

   特此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201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