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呈贡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7485145,电子邮件:cgsfjbgs@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我局将实施《条例》、《规定》与部门工作职能职责紧密结合,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保密审查制度》,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办公室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开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落实《条例》和《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分解的信息条目,在呈贡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进行了相关信息的公布。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我局到201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12条,政务微博公开404条,政务微信公开49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在中国•呈贡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法律法规、政务动态、建议提案答复、财政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等,所有公开的信息均严格进行逐级审批后进行公开,2019年全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9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结合本局实际情况,我局对政府信息认真全面梳理,将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类。然后按照统一的要求,严格按照呈贡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公开信息,并通过呈贡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途径公开,以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询。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我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呈贡区政府服务中心大厅,由区政务局统一管理并面向大众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安排专人负责云南省政府服务网上大厅事项入库及维护工作,涉及公证执业、变更(报司法部审批)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的两项工作,已按要求入库;充分利用互联网+完善信息化建设,实现公证及法援中心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提高办证效率,缩短人民群众办证时间;在政务服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推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网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依法公开有关办理复文工作。2019年,无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故中国·呈贡网无我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建立了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由主要负责人负责解读政策和措施,2019年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和措施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政策措施类文件起草、公布、解读“三同步”制度。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我局建立政务舆情报告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舆情收集与处置工作,建立政府网站日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内查看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公众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重要复杂性问题10个工作日内回复。2019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务工作处置不当引发政务舆情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2019年度共接听0个96128电话、0个“一号通”电话,电话答复数0次,网络咨询0次,现场咨询0次,其他咨询0次。
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我局在新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了公开。未主动公开又不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对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公开。对涉及个人隐私、工作秘密及国家秘密等不予公开的范围,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坚持不予公开。
(八)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呈贡)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第一平台,此外,我局还通过“呈贡新区司法行政”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主要领导、新闻发言人积极配合做好集中采访、临时采访或部门主要领导的专题采访,全年,主要领导人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新闻发言人参加3次。在呈贡门户网站维护本单位信息,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按区政务新媒体发布情况通报的工作指标开展微话题、微直播等主题宣传和信息发布。遇重大突发事件,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声,未出现因失声或应对不当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情况。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9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微信管理办法、政府网站日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明确政务公开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严格执行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 本年新公开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34.3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存在一定难度,部分公开信息属性定位不准,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根据区政府对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在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采取以下的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二是提高组织协调,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提高信息质量;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及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