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民发〔2019〕1号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第113号建议办理的答复复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13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李佳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柏枝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吴家营街道柏枝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5793平方米,总投资1365.39余万元。计划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根据《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相关要求根,对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对于公建资金配套比例分别按投资总额省、市、区4:4:2的比例承担,我们已经把项目上报省市区民政局,争取配套资金120万元。
对您提出的申请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项资金,给予柏枝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万元配套设施设备经费补助的建议,我局已经在积极跟区人大及区目督办协调。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呈政办发【2016】1号)文件规定,需要街道将申请、资金补助请示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相关材料提交到我局,我局再将材料提交区目督办。补助资金批准到位后,我局再将资金拨付到街道。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力所能及的多争取上级资金,尽可能减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压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缪静波 67479236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19年 6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