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应急宣传动画片和微视频制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的回函
发布时间:2019-11-2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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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应急宣传动画片和微视频制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的回函
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应急宣传动画片和微视频制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已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此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B1201,目录名称为“政府举办的专题公益宣传活动的辅助性服务”,原则上同意来函中的购买服务计划和经费预算。经费从2019年预算项目“应急宣传动画片制作工作经费2240109—应急管理”中列支15万元。请你局严格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推进工作。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