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应急宣传动画片和微视频制作 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应急宣传动画片和微视频制作
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区财政局: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呈贡区应急管理局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制作1个应急宣传动画片和1个微视频,用于投放公益广告,开展应急知识宣传。
一、预算资金:15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呈贡区应急局2019调增预算,应急宣传动画片制作工作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450301,预算功能科目代码为“2240109”,科目名称“应急管理”。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B1201,目录名称“政府举办的专题公益宣传活动的辅助性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结合区应急局当前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作1个应急知识动画片和1个应急知识宣传微视频,内容涵盖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科学规范方法。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能在规定期限按要求完成应急动画片、微视频制作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该项工作拟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至2019年12月20日结束。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2019年调增预算“应急宣传动画片制作工作经费”中列支。
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联系人:李伟华 联系电话:15887018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