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涉及官渡区、呈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听证会的通告 (第2号)
关于举行《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涉及官渡区、呈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听证会的通告
(第2号)
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相关规定发布的《关于举行<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涉及官渡区、呈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涉及官渡区、呈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听证会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呈贡新区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刘名龙(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王燕兴(昆明市呈贡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名龙(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胡 宇(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呈贡分中心副主任)
陈 俊(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飞飞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决策发言人:
唐 洪(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李卫华(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李 薇(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四)听证监察人:
李进美(昆明市呈贡区政府目督办)
李金华(昆明市呈贡区纪委监委)
左廷禹(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
(五)听证记录人:
杨荣誉(云南亚伟科技有限公司)
(六)听证代表:
李凤陶(昆明轨道轨道交通四号线土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何 凯(昆明理工金图科技有限公司)
马丽萍(呈贡区人大代表)
王爱民(呈贡区人大代表)
陈 昌(呈贡区政协委员)
杨 丽(呈贡区政协委员)
王吉庆(斗南街道办事处)
李国兴(斗南街道梅子社区居委会)
李萧萧(乌龙街道办事处)
匡 超(乌龙街道上可乐社区居委会)
付文武(吴家营街道办事处)
普 洪(洛龙街道办事处)
赵春庆(洛龙街道白龙潭社区居委会)
冯为宏(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杨秀芝(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
王玉枝(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罗 天(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七)旁听人员:
尹宗达(昆明轨道交通四号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李继萍(昆明市征地管理处)
赵旭斌(龙城国土所)
郭文刚(斗南国土所)
司 禹(云南中医药大学)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提前与听证机关取得联系。
特此通告
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