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购买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整服务的公示
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购买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整服务的公示
按照2019年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第9次主任办公会会议精神和呈贡区政府采购计划及采购方式有关要求,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通过询价方式对3家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整服务实施单位比选工作,经询价小组对3家单位进行审核、比选,确定了云南牧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整服务实施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完成时限
(一)服务内容: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云南牧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完成2019年度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范围内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外业调查、内业处理、报告及图件编写、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1月10日前,云南牧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完成委托项目,按协议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
二、服务收费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收费:
项目经费共计人民币7500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该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协议税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等任何涉及该项目支出的费用。
(二)费用以一次性付清方式支付:
协议签订后,费用在项目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利义务:
1.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调,以便云南牧诚科技有限公司顺利开展工作。
2.及时向云南牧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项目所需的资料。
3.按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云南牧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费用。
(二)云南牧诚科技有限公司权利义务:
1.交付成果: 2019年度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范围内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图件及数据库。
2.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向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交成果,成果套数为4套(包含电子版本)。
3.交付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的修改。
4.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开展工作,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并对其负责。
四、成果权属及保密条款
(一)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协议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如违反协议约定条款,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协议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六、公示情况
此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调整购买服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在中国呈贡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
公示网址:cg.km.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