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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1910-156988 主题分类: 2018年及以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21 18:54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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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21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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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1.落实2018年度“门前三包”责任制。

2.加强市容市貌整治。重点整治占道经营、漫摊经营、乱发小广告行为。突出整治文化广场、大学城片区、市政府周边等区域。

3.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重点查处老城区金融单位、主要街道、商业区门口人行道上电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4.加大对在建施工工地、渣土消纳场、渣土车、砂石料车的日常监管和处罚力度。重点监管渣土运输泼洒、污染路面、违规倾倒,工地不文明施工、未使用“三池一设备”等行为。

5.加强对辖区渣土运输公司管理,组织证照年检和人员培训。

6.做好《渣土运输处置备案卡》的审批办理工作。

7.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执法质量,每季度开展执法培训不少于2次,每月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

(二)拆临拆违工作

1.加大对临违建筑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强化对全区临违建筑的查处工作,完成市拆临拆违办下达的拆除任务,做好全区各类临违建筑的管控、拆除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

(三)市政设施管养维护工作

1.重要道路破损点进行及时管养修复。

2.对春融街、春融西路北段路面纵向裂缝进行处理。

3.对破损的桥梁伸缩缝进行病害处置。

4.对呈黄立交桥、驼峰街等五座桥梁进行检测。

5.加强城市道路挖掘、占道审批和管理。

6.组织开展三次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

7.对全区市政消防栓进行管养维护。

8.开展未移交道路的接管工作。

(四)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

1.加强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审批和管理。

2.对全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3.做好LED显示屏宣传工作。

4.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工作。

5.对辖区内的企业、小区物管和广告公司进行走访,宣传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置规范。

6.根据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呈贡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指导新建小区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

(五)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加大对环卫市场化外包企业的检查、考核力度,完善考核办法。

2.加强施工工地周边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洒水降尘、小广告清理等工作,提升呈贡区城市品位和形象。

3.督促六个街道年内按照市级标准新建公厕,提升改造公厕。

4.积极推进呈贡区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环境治理工程。

5.加强环卫作业技能培训。年内组织两次环卫作业安全技能培训。

(六)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工作

1.加强对呈贡区市政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提高城市照明设施服务质量,确保亮灯率达98%、设施完好率达96%以上。

2.加强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巡查管护力度,及时组织抢修被盗、被损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确保照明正常。

3.督促服务单位针对10KV路灯专用高压变电箱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4.针对我区存在“有路无灯”和“有灯不亮”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做好恢复补建及善后的交接管护工作。

5.做好《呈贡区城市景观亮化照明设施服务外包》项目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确保景观亮化照明功能正常发挥。

6.督促米兰园小区外围临街建筑物景观亮化照明设施施工单位在质保期内做好管养维护工作,确保景观照明设施发挥应有的社会功能,美化、亮化城市环境。

(七)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1. 加强执法案件审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2.加强执法督察,着力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3.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做到正式人员每月一次培训,协勤人员每季度一次轮训。

4.加强领导班子和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5.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品格、境界和素质,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健康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8年,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5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5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8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3.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649.3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后转为创城复审经费,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5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98万元,占总支出的30.17%;项目支出321.51万元,占总支出的69.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49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3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84.61万元,主要增加原因2018年创城后工作转为创城复审工作,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区城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8.30 335.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51万元。

购买车载执法取证系统经费2018年预算为100.75万元,支出100.75万元,支付进度达100%。车载执法取证系统为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文明执法,防控执法风险,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30080.00元,支出共计30080元,支付进度达100%,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018年办公用房租赁及物管费年初预算61.2万元,财政预算下达612000.00元,2018年办公用房租赁及物管费项目支出共计612000.00元,支付进度达100%。2014年搬迁至呈贡区春融西路新区管委会附楼至今,每年与昆明龙谦经贸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每年5月支付办公楼租金。同时支付聘请的两名门卫及两名保洁员每月工资。

2018年更换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经费项目收入共计73.30万元,2018年更换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经费项目支出共计73.30万元,支付进度达100%。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及人数,此次更换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人员为53名正式在编职工、69名新招录人员春秋执勤服制作部分经费、新增7名正式职工更换执法服装及标识、2018年大队新招协勤服装费的部分经费。

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经费支出共计70万元,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经费70万元,支付进度达100%.2018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区城管局以建立完善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制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有条不紊的开展呈贡辖区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环境管理水平。

文明卫生监督岗经费2018年预算为24万元,支出24万元,支付进度达100%,用于支付文明卫生监督岗工资,文明卫生监督岗提升了呈贡区人行道、绿化带环境卫生质量,增强市民爱护环境卫生意识。

创建文明城市以奖代补助经费10万元,支出10万元,支付进度达100%。2018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区城管局以建立完善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制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有条不紊的开展呈贡辖区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环境管理水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减少484.61万元,主要增加原因2018年创城后工作转为创城复审工作,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培训工作。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我单位政府采购。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我单位在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58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8%.主要用于我单位本职工作保障开支。

9.住房保障支出4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1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1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49万元,上升1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度我局的一辆公务用车主要在二级单位使用,费用在二级单位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9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4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车辆固定资产入账于二级单位,已于2018年调整至局机关。2018年度该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开支于局本级机构,并决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性行政执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1万元,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性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14.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1元,固定资产104.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交回财政存量资金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4.71

104.50



24.73


79.7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7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车载执法取证系统和办公设备。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