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示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牵头完成市级下达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依法治区(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并做好相关迎检工作;二是指导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2018年呈贡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三是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落实《2018年度呈贡区依法治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做好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四是牵头协调健全反恐指挥协调及督导检查机制,重点做好市级行政中心、昆明南站、大学城等重点区域的反恐应急处突及安全维稳工作;五是牵头协调对突出违法犯罪进行常态化打击与整治,继续开展好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涉枪涉爆等社会热点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六是牵头协调打击渗透破坏活动,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七是牵头协调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委政法委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主体责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时间完成预决算公开,健全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制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取得了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牵头完成市级下达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二是牵头完成市级下达法制建设成效工作;三是指导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2018年度呈贡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做好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四是指导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2018年度呈贡区依法治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并做好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五是做好防邪反邪、反渗透、反暴恐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六是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七是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强化违法犯罪打击,抓好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完善治安分色管理,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八是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信访积案、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和司法救助力度,完善重大矛盾和信访案件区级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加强特定利益群体管控,严密防控社会矛盾风险;九是推进8个城市社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推广社区综治网格智慧管理平台系统运用,抓好综治专群人员培训工作,强化平安细胞工程建设;十是推进综治领导责任制建设,督促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及十个专项组落实职责任务;十一是落实好校地平安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十二是抓好“一社区一法律服务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制度落实,做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十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十四是运用大数据和智能化做好重点人员实时监测、重点群体跟踪关注、重大风险预测预警和执法司法便民业务流程监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159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9.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收入比上年的1462.68万元增加136.63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2018年大力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9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26万元,占总支出的27.47%;项目支出1160.05万元,占总支出的72.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的1472.68万元增加12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分别比上年增加26.35%和3.11%,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和医保社保缴费基数调增、住房补贴发放等因素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区委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9.26万元。比上年的347.63万元增加91.63万元,增长26.35%,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和医保社保缴费基数调增、住房补贴发放等因素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54%。具体列入以下科目核算:
1、“2013601-行政运行” 356.22万元,主要为工资、医保社保、办公经费等机构运转的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4万元,用于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94万元,用于年度职业年金缴费。
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0.66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区委政法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0.05万元。比上年的1125.05万元增加35万元,增长3.11%,主要是因为本年各项推进力度加大,项目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2013699-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占比16.7%;
2.“2013699-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防邪工作经费”支出占比1.47%;
3. “2013699-治保调解补助经费区级配套资金”支出上比0.64%;
4.“2013699-治保调解补助经费区级配套资金”支出占比0.64%;
5.“2013699-人才工作经费”支出占比0.17%;
6.“2013699-化解疑难案件涉摩擦工作经费”占比0.86%;
7.“2013699-社会治安综治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经费”占比4.31%;
8.“2013699-社区综治服务站工作经费”占比15.95%;
9.“2013699-网络化服务管理专项补助经费”占比1.90%;
10.“2013699-呈贡区见义勇为奖励资金”占比0.86%;
11.“2013699-综治信息平台管理运行专项经费”占比2.58%;
12.“2013699-区委依法治区工作经费”占比2.93%;
13.“201369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费”占比1.29%;
14.“2013699-2018年创建文明城市以奖代补工作经费”占比0.98%;
15.“2013699-2018年村(社区)治保会、调解会补助经费”占比0.54%;
16.“2013699-20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补助经费”占比1.29%;
17.“2013699-高铁护路联防工作经费”占比0.86%;
18.“2013699-政法委业务经费”占比1.18%;
19.“2013699-人均3元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占比8.66%;
20.“2013699-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占比8.62%;
21.“2013699-网络信息员生活补助经费”占比12.93%;
22.“2013699-平安社区创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占比12.76%;
23.“2013699-解决两案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占比0.78%;
24.“2040699-中央和省下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占比1.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长3.11%,主要是因为本年各项推进力度加大,项目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6%。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持机关履行职能;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中央和省下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养保、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50.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和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2.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预算管理,完善制度,严控三公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0万元,下降9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3万元,下降6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27.2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原车辆报废,加强接待费用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完善制度,严控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4.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综合治理、防邪反邪调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人均接待费18.75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2万元,比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车改革补贴列入运行经费及人员增加所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116.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46万元,固定资产36.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59万元,固定资产本年净减少7.34万元(本年新增办公设备5.43万元,补记17年底购置办公设备资产1.23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7.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6.97 | 80.46 | 36.51 | 36.5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万元,主要用于台式电脑、打印传真机等办公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