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www.kmcg.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9595-201910-156530 主题分类: 2018年及以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21 11:23
名 称: 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21 11:23
字号:[ ]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呈贡区住房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呈贡区住房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呈贡区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

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购买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区住房保障的年度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申请人资格,配租保障性住房,审核、发放租赁补贴等。负责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家庭档案的建立、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上报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隶属于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科级)。下设内设科室4个:办公室、计划发展科、综合业务科、信息管理科。

3.单位性质: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2018年机构情况没有变动。

4.人员情况,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人员编制7名,在岗人员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名,工勤技术人员 1名。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8年市政府下达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建成斗南社区彩龙村安置房项目188套:斗南社区彩龙村安置房项目由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建成后用于安置呈贡区南社区彩龙村居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89 亩,建筑面积约3万,城市棚户区改造共计188套。项目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并开始分房。目标完成率达100%。

2、完成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分配达92%以上:我区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有两个项目,共860套,即:呈贡区廉租房60套,乌龙片区公共租赁住房800套。目前我区已分配622套,项目分配率达72%,争取年内完成目标。

3、年内实现七星山棚户区改造项目、彩龙村安置房项目、雨花五号地块一期搬迁入住:七星山棚户区改造项目、彩龙村安置房项目、雨花五号地块一期三个项目共新建住房4780套,回购、交付后用于安置呈贡区乌龙社区、斗南社区彩龙村居民及雨花、下庄社区居民的首套房,目前七星山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进行整村搬迁工作;彩龙村安置房项目已完成分房接房工作,正在进行装修;雨花五号已建成,待验收结束后进行搬迁工作。项目总体目标:2018年11月1日前交付安置房,年内完成搬迁入住。

4、棚户区改造雨花一、雨花二地块项目年内交房:棚户区改造雨花一、雨花二地块项目共新建住房4782套,回购交付后用于安置呈贡区雨花社区、下庄社区居民。项目总体目标:2018年11月1日前交付安置房。

5、龙斗三号地块一期、龙斗一号地块一期、雨花一号地块三期部分主体实现封顶断水:龙斗三号地块一期、龙斗一号地块一期、雨花一号地块三期项目共新建住房6367套, 交付后用于安置呈贡区殷联社区、龙街社区、古城社区、柏枝营社区、缪家营社区、郎家营社区居民。目前,龙斗三号地块一期已实行主体封顶断水,力争 2018年12月31日前交付安置房。龙斗一号地块一期36#地块住宅1栋、2栋、9栋、10栋工程主体基本施工至30层以上;3栋、4栋、5栋、6栋、7栋、8栋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雨花一号三期目前1栋、2栋、3栋、4栋、9栋、10栋已主体封顶,5栋、6栋、7栋、8栋基础主体结构正在施工中。

6、龙四地块一期、龙四地块白龙潭片区、龙一地块一期安置房主体达到10层以上;雨花四号地块二期、雨花六号地块出正负零:龙四地块一期、龙四地块白龙潭片区、龙一地块一期、雨花四号地块二期、雨花六号地块五个项目共新建住房近万套, 交付后用于安置呈贡区吴家营社区、白龙潭社区、上下可乐社区、中庄社区、回回营社区居民。目前龙四地块一期A5至A7地块主楼基本完成±0施工,A8地块主楼已施工至9层。今年争取完成基础工程施工,主体局部达12层以上;龙四地块白龙潭片区已完成地勘工作,力争年内能达到进场开工条件;龙一地块一期A7地块正在开展基础工程施工。力争年内能完成主体达到10层以上的目标;雨花四号地块二期现因雨花四号地块土地手续未完善,二期项目规划等报批手续不能继续进行,年内达到正负零的目标难以完成;雨花六号地块目前B、C地块进行基坑支护,力争今年施工至首层地下室。

7、雨花二号地块二期实现复工:项目原由云南骐辉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新建住房1771套。由于建设资金投入大,无法回笼资金等原因,造成资金链断裂,项目停滞。

目前,雨花二号地块二期于2018年5月21日呈贡区人民政府、骐辉公司、上海光明集团共同签署了《呈贡区失地农民安置住房雨花2号地块二期建设项目三方合作协议》;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三方合作协议内容的约定骐辉公司和上海光明集团共同成立了云南光明紫博置业有限公司,开展后续项目推进工作。目前,按照协议约定,办理了退地手续,待市土规委会通过完成土地重新挂牌交易后即可实现项目复工。

8、每月按时报送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快报表等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展各类报表。

9、积极配合市局进行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续租工作流程的更改优化。根据昆明市住房保障局的工作安排,启动新的公租房常态化申请工作流程。2018年截至目前我局通过昆明市安居网完成180余名符合条件人员填报信息申请公租房,并接通解答申请公租房咨询电话400余次;落实分配入住人员资格,确保申请程序正常化,对居住人进行动态审核和资格复核,确保入住人员资格;每月按时向市级报送各类公租房分配表格。

10、完成实力心城10套公租房分配入住并收取半年房租,主要进行公租房67份申请人资料审查和复审工作,完成抽签方案的制定和抽签现场公证,完成后续公租房申请公示。

11、对呈达政企共建公租房项目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进行三次约谈,并要求立即整改。目前双方正探索后期政企共建公租房项目解决方案。

12、完成廉租房日常巡查和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复检要求,对廉租房小区进行多次维修和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

13、及时发放廉租补贴,按照管理需要对廉租补贴账号进行变更,在第一时间把补贴发放申请人手里。同时对部分人廉租补贴的情况反映进行一一回复,确实做到为大众和人民利益而考虑。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每月发放4户,每月补贴支出600元。截止目前,廉租补贴总共支出6000元。

14、启动呈贡区公廉并轨运行工作,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出台《呈贡区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昆明市2016年出台公廉并轨实施指导意见,目前昆明市未有县区出台公廉并轨政策,我区争先试点,已拟定《呈贡区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并征求市局意见,目前已准备将修改稿上报区政府发文实施。

15、2018年《呈贡区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修编)》进度情况。近几年呈贡区控规及安置人数发生较大变化,上一版《呈贡区转户居民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修编)》至今已有约6年时间,涉及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当前实际已发生较大变化,需重新梳理完善。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呈贡区住建局委托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拟定《呈贡区转户居民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修编)》,已召集6个街道及16个职能部门讨论修改四次,形成最新版的领导征求意见稿已发至书记、区长等领导进行最终意见修改。

17、做好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资金检查的相关迎检工作。2018年3月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进行检查,我局积极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对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制度建设、项目进展、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中央资金使用等情况作了汇报,并完成了相关台账资料的报送。

18、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跟踪审计工作。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完成了市审计局对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完成了相关审计的自检自查报告和台账资料报送,并对审计提出问题进行了情况反馈和整改报告的撰写。

20、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成财政局对彩龙村安置房项目、龙斗三号地块项目、龙四地块项目、雨花六号地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落实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

21、做好市住保局到我区调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市住保局党委副书记等相关领导到我区实地查看城市棚户区项目建设情况等,完成了所有项目资料收集整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人数7人。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2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99万元,增幅0.77%,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中是由于工资较上年调增,职工福利费调高,缴纳养老保险资金列入预算、五险一金基数调高

当年收入分析表   单位:万元


金额

比重(100%)

总收入

129.05

100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9.05

1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0

3、事业收入

0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3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3万元,占总支出的91.78%;项目支出11.01万元,占总支出的8.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88万元,增幅4.59%,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工资较上年调增,职工福利费调高,缴纳养老保险资金列入预算、五险一金基数调高。

2018年度支出情况统计表


金额(万元)

占比情况(%)

备注

基本支出

122.93

91.78


项目支出

11.01

8.22


小计

133.94

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住保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6万元,增幅17.51%,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中的办公费及培训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住保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9万元,增幅3.67%,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用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城市棚户区货币化安置方案编制8.01万元、城市棚户区工件推进支出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减少5.46万元,减幅4.25%,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2018基本支出中是由于工资较上年调增,职工福利费调高,缴纳养老保险资金列入预算、五险一金基数调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继续教育用品支出,上年无支出,今年新增加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10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5%。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人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一般单位管理行业管理事业发展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3.7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单位用车管理及公务用改革,年内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4万元,增加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下降0万元,近两年无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增加87.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去年发生400元,基数低,故2018年增幅比例过大,我单位一直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增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增加8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100%。主要是加班误餐2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呈贡区住房保障局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呈贡住保局资产总额2110.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0.88万元,固定资产1176.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2.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0.88万元,流动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10.92

1176.65

1176.53

1172.73



3.8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在2019年3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本次绩效评价工作。3月15日至4月3日,各部门、各项目先结合要求进行摸底准备;4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安排布置本次财政支出自评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各事业单位、各自评项目于4月15日前上报自评情况;4月15日至4月20日由局评价工作小组进行核实、分析,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打分、形成评价结论。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自评已于5月31 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http://www.kmcg.gov.cn/c/2019-05-31/3491196.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