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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1910-156248 主题分类: 2018年及以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18 13:54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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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1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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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本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统筹实施质量强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协调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6、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办理辖区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定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并协调推进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10、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管理辖区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管理和监督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推动区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3、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向纵深拓展

1)实施“多证合一”“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年报、企业开办只需填写“一张表格”,提交“一套材料”,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制定完善“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流程。2018年共新办各类企业2471户。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目前共142户企业通过电子化系统成功申领营业执照。5月2日至今,呈贡区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申报数为1735份,占全市总申报数的32.61%,其中共有1197户个体工商户已通过审核,占全市审核通过数的37.41%。全面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签领人通过身份验证后,可在手机移动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下载领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集中受理。推行“集中批”实现只进“一扇门”。结合呈贡实际,将原来委托各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审批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落实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个转企”17户,其中11户已公示完毕,进入扶持资金审批阶段;4 户已到税局盖章,准备公示。

2)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行 “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改革工作。压缩审批时限。充分借鉴省外先行、先试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呈贡区实际,将企业开办五个环节的时限压缩为:企业登记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备案0.5个工作日,银行开户1个工作日,审领税务发票0.5个工作日。在服务对象材料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条件下,四个环节3个工作日内办结。优化审批流程。一窗收件、协同办理、一窗发证、企业自主选择银行开户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整合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银行等涉企开办部门的数据及资源,最大限度减少开办企业审批材料,将原来需提交的15份材料减少到10份。降低企业成本。由协同办理系统取代原有人工流转,大大提高工作效率。5月2日至今,共295户企业自愿参与呈贡区“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

3)全速推进品牌战略,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认真实施商标战略。2018年呈贡区有效注册商标3519件,居全市第五名,指导完成12件注册商标的申报,完成目标任务数。

强化商标宣传,推动商标战略发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净化”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3件商标案件线索进地检查整治。放宽市场准入管理,支持新办广告企业,做好监管。今年共新增广告传媒企业52家,个体广告经营户36户。对斗南花卉公司的相关广告进行行政告诫与行政指导、宣传引导,规范了广告发布行为。开展清理涉嫌非法集资、金融广告、烟草广告、房地产广告、内容虚假广告防范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检查商场6个,农贸市场15个,检查各类公益广告284块,发现破损创文公益广告18幅,全部进行了及时拆除处理。落实名牌战略工作。新申报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0个产品和昆明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9个产品参加2018年云南省名牌产品、昆明名牌产品的评选

   2、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提升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部署2017年度年报工作。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醒企业进行年报。辖区范围内共需年报企业数为7572户,个体户152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6户,年报率为90.72%,个体年报率为82.6%,农专年报率为82.56%,圆满完成任务。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在昆明日报、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公示平台公示,共有呈贡磊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83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开展个体工商户批量简易注销。于6月15日公示期满后批量简易注销了呈贡龙城从芳裁补店等1025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情况,开展四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检查结果录入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圆满完成了任务。联合惩戒。强化经营异常名录日常监管。制定并下发了《呈贡区市场监管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及材料规范》,目前共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企业560户次,个体移出3299户次。建立全区跨部门联动惩戒机制。全面启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服务平台,逐步建立了全区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稳步推进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截止10月,呈贡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289人次、检查经营户8254户,引导办照380户。

2)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及标准化战略

召开质量和标准化工作部门联席会,推进质量强区及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对花卉企业开展了质量现状及服务需要专家一对一帮扶。开展“质量第一”主题活动,推动了质量强区、质量强企的进程。计量工作。培育完成了1家计量合格确认中小企业。完成了全区6家乡镇(社区)医疗机构计量器具的摸底调查、监督抽查。已对全区45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用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进行了免费检定。商请云南中检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全区规范化配置在用的公平秤进行了检定,做到了全面覆盖、全部检定、全都合格。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全区检验检测机构服务业开展统计调查和自检自查,上报统计数据、监督检查自查表和年度报告,统计数据填报率达100%。开展2018年“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2018年现场检查认证活动23次,对1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评审进行现场监督。开展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对呈贡辖区内三家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签订《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承诺书》明确任务要求,推进工作开展。标准化工作。已组织申报“呈贡七步场臭豆腐”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正在组织昆明金果果蔬科技专业合作社“金果蔬”牌宝珠梨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项目。配合完成辖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中期检查1家(昆明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和终期评估1家(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目前,辖区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2018年立项的市级服务业标准化项目1个;2018年推荐申报昆明市市长质量奖1件。获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建档率为100%。

3)加强各类市场的监管服务

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国庆、中秋等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400人次,车570辆次,检查市场440个次,商场180个次,超市300余家,各类经营户8万余户次,期间:取缔无照经营户数500余户,补办营业执照430本,查办无照经营案件10件,罚款6.2万元,查办制售假冒伪劣案件7件,罚款6.5万元,查办特种设备案件10件。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了春耕和夏种两次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车10辆次,检查农资市场2个,检查农资经营221户,抽检农资47个品种,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车24辆次,检查市场农贸市场140个次,商品交易市场90个次,商场20个次,检查场内经营5000户次,派出检查组12个,组织检查30次,发现火灾隐患7个,已整改7个,与市场监管所签订责任书6份,与市场开办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25份,督促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户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5000余份,有效消除了火灾安全隐患,为呈贡创建平安城区做出积极贡献。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日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旅行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和旅游购物店专项整治工作等。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车43辆次,检查3A级旅游景区14个次,检查旅行社及分支机构302家次,检查涉旅购物商店398家次,经查:旅行社及分支机构共39家,正常经营的29家,异常经营的10家;抽查旅游格式合同17份,未发现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在检查涉旅购物店工作中,发现1家销售玉石的购物店未明码标价,己责令整改,未发现诱导购物的现象;监测旅游广告118条,无明显违反《广告法》的行为,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6家,消费维权服务站2家。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对辖区368家网站(网站)及交易平台进行清查,清除无效链接网站,并对正常经营的网站进行线上线下的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人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571人次,车785辆次,检查市场231个次,餐饮经营户7950户次,食品经营户5660户次,农资经营户800户次,洗涤用品经营户2009户次,加油站8座,汽车经营户19户次,电动摩托车经营户57户次,二手车市场10个次,期间:查出销售高污染料的经营户24户次,查出使用高污染料的经营户46户次,己责令停止销售行为。

4)做好卫生城市复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组织召开2018年卫生城市复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一是建立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农贸市场牵头整治职责,建立农贸市场整治责任清单,明确农贸市场开办单位主体责任、市场监管局的监管责任、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以及城管、交警、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对蔬菜销售点、引摊入市的牵头整治责任,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农贸市场整治责任格局。二是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驻场式管理制度。实行领导包保、所长负责、普通干部驻场监管的三级农贸市场整治模式,层层抓落实夯实基础。三是实施农贸市场分类整治。根据全区农贸市场的现状,按照室内标准化市场、大棚市场、蔬菜销售点三类进行分类整治,对照创建测评标准和测评点位卡片的要求,整体推进全区农贸市场的整治达标工作。四是突出重点、难点,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力量对农贸市场内的活禽、水产、熟食“三防”设施及公厕进行改造提升整治,目前,全区农贸市场已基本做到“坐商归店、商品归区、广告归栏、车辆归位、垃圾归桶”要求,正努力向“规范有序、干净整洁”的长效管理目标迈进。出动执法人员7518人次,车1459辆次,整治农贸市场2497个次,在市场内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牌110块,约谈市场开办单位45次,冲洗市场445个次,更换市场内的垃圾桶320只,整治规范活禽摊位782个,新设置或更换农贸市场内熟食摊位防蝇防尘设施200个, 整治卫生死角166个次,整治公厕584个次。整治规范“六小门店”8961户,其中:食品经营户 1826户,引导办理证照589户,取缔无证照经营218户,抽检食品 46 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8 件。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有了较大改观,己基本达到“规范有序,干净整洁”的目标,“六小门店”已基本做到持证照经营、亮照经营,守法经营。

5)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印发《呈贡区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做好《食品安全“问计于民”活动》,完成电子问卷15000余份,纸质1000余份,全面完成了“问计于民”问卷调查活动。加强执法检查,努力实现食品最严格监管。出动执法人员1099人次,检查企业1826户次,开展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整治21项,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辖区的10家生产企业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督查。目前,全区共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2544家,已量化评级1945家,量化率98%;其中学校食堂171家,量化率100%。引导注册使用“电子追溯系统”,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商超”和“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制定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方案》、《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目前共有598户餐饮企业开展了“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创建。食品抽检工作。已完成国抽9批次、省抽19批次、保健品专项抽检2批次、节令食品粽子3批次、月饼6批次的监督抽检任务,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10批次。市抽、区抽、食用农产品抽检正在有序进行,预计12月中旬全面完成全区常驻人口4份/千人的抽检工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上海华联超市(昆明七沛兔有限公司)于今年9月由云南省食品安全协会授“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开展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1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04人次,车辆37车次,保障就餐人数21840人次,保障餐次82餐次,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6)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展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培训,260余人参加了培训。围绕“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主题,开展2018年“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监督抽验防晒类化妆品5批次,无不合格批次。检查药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876家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抽验药品40批次,无不合格批次。新开办药店GSP认证11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246份。

7)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修订完善《呈贡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的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期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2家,下达监察指令书6份,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多种形式加强电梯安全宣传力度、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培训、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九个方面专项整治。将高铁南站、学校、医院、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电梯投诉率高的小区,气瓶充装企业、冷库、生产企业作为重点排查行业。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0余家,检查特种设备1163台(次),其中锅炉7台(次),压力容器152台(次),电梯950台(次),起重机械23台(次),厂车26台(次),游乐设施5台(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7份,发现安全隐患17条。对呈贡辖区唯一一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云南特安特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和唯一一家气体充装单位昆明呈贡滇龙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呈贡区惠兰园小区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处理了26起特种设备投诉举报。

8)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开展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全局共核审各类违法违章案件54件,已结案49件,罚没款合计88.82万元。其中,食品案件19件、特种设备案件7件、商标广告案件1件、假冒伪劣商品案件6件、药品案件2件、其他类型的案件3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统一印制了执法文书,督促指导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与公示工作,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制度》,执行重大、疑难案件评审规定。召开案审会已组织讨论案件25个。召开了《昆明市呈贡区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打击走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物流等区域张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主动加强与综治委、公安、各社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和“传销黑名单数据库”,建立内部打击传销工作信息快速通道,形成市监、社区、群众纵向联动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出动车辆18台次,发放打传宣传海报1500份,打传宣传资料8000余份,走访涉嫌传销22余户,劝导涉嫌传销人员117人。

3、持续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加大投诉举报调处力度。规范投诉举报管理工作,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投诉举报工作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昆明市工商局“四个100%”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截止10月18日,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信息2217件,其中咨询1308件,占59.27%;消费者投诉747件,占33.69%,已办结747件,办结率100%;消费者举报162件,占6.64%,已办结162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08万元。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在全区设置6个宣传咨询服务点,发放关于食品药品、计量衡器、禁毒防艾、消费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参加宣传服务300人次,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份,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1023人次,现场受理投12件,现场解决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00元。开展了消费满意示范店的认证、授牌活动。授予辖区内3家企业“昆明市流通领域消费满意示范店”牌匾。邀请了市消协副秘书长在昆明医科大学作《品质消费 理性消费 做一名合格的消费者》消费维权知识专题讲座,共200余名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集中销毁总价值约5万元假冒伪劣商品。在“敬老月”活动期间,发放《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2000册和宣传画50张,在全区组织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大力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向市局推荐上报3家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在斗南花花世界3A级景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并对斗南花花世界精品平价超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授牌。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了巴克球、婴幼儿服装、眼镜、床上用品、消防产品、中秋国庆节前专项整治行动,抽检七大类商品,共抽检床上用品6批次,婴幼儿服装29批次,眼镜10批次。待检验结果出后,将及时处理抽检发现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积极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今年共主办、协办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件,现已全部办结。截止目前共收到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2件信访件,已办理完毕。全局办结市长热线12345“一号通”平台交办件190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4、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全力夯实工作发展基础

抓班子带队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5份,部门负责人与一般职工签定了廉洁自律承诺书,着力构建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开展纪律执行监督检查4次,发布督察通报4期,督察内容涵盖工作效能、日常工作纪律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提醒谈话、约谈4人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情况,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七严格”“十严禁”整治“四风”纪律要求,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开展组织生活,10月份开展了为期3天“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共有71名党员参加了培训。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特邀请区委组织部杨艾坤常务副部长对局班子和党支部书记就基础党务知识做了详细讲解,夯实了理论基础。规范党员教育活动室建设。“互联网+党建”六进工作。六进工作以云岭先锋手机APP为载体,以党建综合管理平台(网上党支部)为支撑,以党员干部教育化管理平台(党建盒子)为补充,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云岭先锋手机APP安装使用率达82.80%。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在梳理职能清单,资源清单、服务清单的基础上,以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抓好教育宣传、全面统筹、紧抓不懈三个要点,不断提升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契合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48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3.5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34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8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创卫复审工作、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补助(以奖代补)等工作经费的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65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5.44万元,占总支出的69.83%;项目支出1104.11万元,占总支出的30.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65.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增加、创卫复审工作、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补助(以奖代补)、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等工作经费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55.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8.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0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创卫复审工作、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农药残留检测、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等工作经费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创卫复审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创卫复审氛围营造、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制作更新、三防设施的改造、市场清洗及环境卫生保洁等。

2、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经费支出48.30万元,主要用于14个集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

3、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经费支出70.30万元,用于购置食品快速检测车及车载设备。

4、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支出84.03万元,用于支付2017年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7.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0%。与上年对比增加241.1万元,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增加、创卫复审工作、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补助(以奖代补)、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等工作经费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6%。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教育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培训教育方面的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7%。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9.66万元,支出决算为24.76万元,完成预算的15.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51万元,完成预算的15.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37.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实行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降低,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辆购置工作还未完成。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13万元,下降2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2万元,下降2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3.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实行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1万元,占98.99%;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占1.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商标广告、产品质量等监督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商标广告、产品质量等监督管理等工作产生的接待4批次33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比如接待南宁市工商局考察学习我局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及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内我局人员较2017年减少,导致财政拨款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913.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1.69万元,固定资产3291.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5项,账面原值39.1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4万元;出租房屋400平方米,账面原值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0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913.56

621.69

3291.87

2626.49

182.66

0

482.7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4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行政执法车、营业执照正本框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28万元,主要用于呈贡区2018年区级食品安全抽样检测、2018年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服务商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6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41401111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共1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