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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1910-156268 主题分类: 2018年及以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18 14:21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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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18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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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型、重点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查处,最大限度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交警大队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急围绕市局党委从严治党从严治警“1226”体系和“1575”跨越发展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分局党委“12345”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交通管理核心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提升交警勤务机制,着力塑造“为民、务实、高效、规范”的呈贡交警新形象,打牢交通管理基础,以实施文明交通常态化管理为载体,以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为重心,紧绷交通事故防控这根弦,切实提高通行效率,充分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为目标,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出行满意度,不断探索创新交通管理机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呈贡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积极为呈贡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平安呈贡建设而努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编制数统一在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64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2.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638.3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资、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年中追加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64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5.12万元,占总支出的33.50%;项目支出5747.39万元,占总支出的66.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298.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资、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95.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5.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资、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8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47.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92.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相关项目调整;增加上级补助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支出金额

1

业务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

2,321,916.00

2

道路交通设施管养维护经费

1,000,000.00

3

车管业务成本

648,020.00

4

新都公司移交道路交通设施完善经费

3,600,000.00

5

呈贡交警大队辅助考试员费用及社会化考场租用费

3,084,605.00

6

关于解决各街道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

648,200.00

7

昆玉高速公路呈贡区四个收费站衔接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经费

2,559,437.02

8

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及停车费

2,110,000.00

9

下达省财政厅清算2018年政法部门服装经费

15,600.00

10

下达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

5,659,400.00

11

下达呈贡区智慧交通一期建设项目经费

35,826,720.00

合计

57,473,898.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9.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55%。与上年对比增加717.91万元,主要原因为分析项目支出有部分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406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主要用于公安工作业务经费、装备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56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8%。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9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7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7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购置执法执勤车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09万元,减少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9万元,减少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减少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未购置车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协警工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行政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507.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2.63万元,固定资产1615.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4.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7.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07.82

892.63

1615.19


288.10


1327.0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安工作相关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安工作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安工作相关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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