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负责全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经办,缴费管理,基金核算管理,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终止、退保等业务的办理工作。对全区失地农民进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对全区各街道、社区养老保险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及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的退补工作。区财政对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市政府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要求进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配套及《呈贡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用四年时间将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比例提高到80%,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到20%,2018年将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比例提高到60%,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到40%。按时足额将被征地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支出到参保人手中。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呈贡区财政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般人群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的补助, 对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200元的补助;呈贡区财政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给予5元的基础养老保险补助,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养老补助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5元的养老金补助;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亡的,给予600元的一次性丧葬抚恤补助,补助金额按市、区4:6的比例进行计算。按时足额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支出到参保人手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呈贡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0人,2018年底共有在职职工8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952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21.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1648.65万元,减少了14.76%,主要原因是2017年制定出台了《呈贡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用四年时间将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比例提高到80%,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到20%,2018年将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比例提高到60%,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到40%,所需的资金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952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4万元,占总支出的1.71%;项目支出9358.42万元,占总支出的98.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1648.65万元,减少了14.76%,主要原因是2017年制定出台了《呈贡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用四年时间将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比例提高到80%,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到20%,2018年将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比例提高到60%,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到40%,所需的资金比上年有所减少。
2018年支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支出合计 | 人员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项目支出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9521.46 | 148.08 | 1.56% | 14.95 | 0.16% | 9358.42 | 98.28%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6万元,增长了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58.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654.01万元,增长了15.02%,主要原因是2017年制定出台了《呈贡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用四年时间将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比例提高到80%,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到20%,2018年将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比例提高到60%,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到40%,2018年度所需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全年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38万人,占市局目标任务5.31万人的101.32%,其中,续保续费人数4.12万人,占市局目标任务4.1万人的100.49%。2018年符合领取养老待遇12035人,月发放养老金215万余元;符合领取养老补助42人,月发放养老补助金3990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累计参保21250人,累计收取养老保险费5.23亿元,其中,新增参保1111人,收取养老保险费4722.74万余元。2018年符合领保13330人,月发放养老生活费550万余元。在参保人员中,年龄最大的101岁,最小的25岁。领取养老生活费最高每月659.72元,最低每月360元。2017年制定出台了《呈贡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用四年的时间把个人缴费标准调整到当期缴费标准的20%,其余部分将由政府全额补助,有效减轻个人参保缴费压力,切实解决被征地人员“老有所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8全年共完成1.45万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退补工作,补助金额87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21.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648.65万元,减少14.76%,主要原因是2017年制定出台了《呈贡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用四年时间将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比例提高到80%,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到20%,2018年将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比例提高到60%,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到40%,减少的收入主要用于退补退补的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2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63.04万元,占总支出的1.7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95万,占基本支出的9.17%);项目支出9358.42万元,占总支出的98.29%(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支出48.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555万元,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875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4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45.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励行节约本的原则,保证了“三公”经费逐步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7万元,下降5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7万元,下降53.5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励行节约本的原则,保证了“三公”经费逐步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1万元,增长了2.18%,主要原因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行所支付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公务交通补助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资产总额147.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72万元,固定资产20.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7.99 | 127.72 | 20.27 | 0 | 0 | 0 | 20.27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8万元,主要用于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于2018年5月1日搬迁到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所需的办公物品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6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的整理工作。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