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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1910-156150 主题分类: 2018年及以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18 09:33
名 称: 呈贡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呈贡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1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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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呈贡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呈贡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呈贡区区域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负责《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负责《昆明市清真食品准营证》核发工作,并建立档案台帐;负责组织培训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清真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负责清真食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清真食品企业执行《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情况,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接受群众对清真食品的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协调解决因清真食品引发的矛盾纠纷;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呈贡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名称为:呈贡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呈贡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全部为事业编制。

无离退休人员。

无车辆编制,也无实有车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12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3.72万元,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加及增加3名辅助性岗位人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1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万元,占总支出的92%;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上调及发放住房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上调及发放住房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清真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持平,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经费主要用于清真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清真食品检查、制作宣传材料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上调及发放住房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履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职能。

2.教育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20.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发放职工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相同,都是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零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严格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上调及发放住房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缴纳职工保险、公积金,支付印刷费、水电费,购买办公用品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资产总额4.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94万元,固定资产3.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9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92

0.94

3.98

0

0

0

3.9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清真办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别对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进行自评。在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预算及执行,在严控各项经费专款专用的同时,加强成本控制和节约,严抓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保障项目工作经费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预期目标完成了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自评已于2019年5月3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http://www.kmcg.gov.cn/c/2019-05-30/3482817.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呈贡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