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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1910-155993 主题分类: 2018年及以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17 09:31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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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1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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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一监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拟订或修订城市、乡村规划并组织审核规划中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部分。

2.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依法行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呈贡区人民政府委托,对建设项目(新、扩、改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进行管理,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管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监督、管理全区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区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湖泊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本辖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7.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8.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织织协调工作和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呈贡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争创国家生态区的日常组织工作。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对辖区内的环保产业进行行业管理和技术监督,对引进的环保产品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开展和推动多层次、多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公告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优质生态产品需要为落脚点,不断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激发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全力以赴整治环境污染,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1、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进呈贡新区高质量发展

2、落实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夯实治污主体责任

1)严格环保准入,依法审批建设项目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管控环境风险,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3)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加强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辐射安全监管,强化应急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5)持续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6)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及时有效解决群众环境诉求,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提升全区环境质量

实施目标倒逼,以工程措施为手段,以生态恢复为目的,以监督管理为保障,以迎接全国卫生城市复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四治三改一拆一增”“七改三清”工作,不断查缺补漏,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着力提升辖区环境质量。

1)强化水污染防治,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2)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白云

3)继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打牢土壤污染防治基础

4)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面摸清辖区污染源状况

5)加大环保投入,治理污染、修复生态

4、狠抓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保护认知度和参与度

1)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2)积极推进绿色创建活动

3)加大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力度,筑牢法治理念

4)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

5、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1)继续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2)组织开展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3)认真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第六督察组“回头看”工作

6、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呈贡区委《关于建立健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呈贡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六个不滑坡”推进“六个持续提升”的工作方案》和包保责任制,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重点,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努力确保涉及我局各项指标和任务达到测评要求。

7、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含呈贡区环境监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8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0;其他收入0万元0。与上年对比增加113.51万元,主要原因是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的增加、购房补贴、工资福利费的增加、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增加及养老保险的调整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90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45万元,占总支出的67.14%;项目支出298.22万元,占总支出的32.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03.09万元, 主要原因是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的增加、购房补贴、工资福利费的增加、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增加及养老保险的调整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2.22万元,原因是污染源普查项目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9.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09万元, 要原因是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的增加、购房补贴、工资福利费的增加、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增加及养老保险的调整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76%。(人均公用经费支出为4.0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22万元, 原因是污染源普查项目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03.09万元, 主要原因是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的增加、购房补贴、工资福利费的增加、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增加及养老保险的调整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2.22万元,原因是污染源普查项目、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及环境监测激光雷达采购资金项目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5教育支出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环境保护业务培训的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3、211节能环保支出76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6%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及环境监测等业务的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10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5%。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及购房补贴的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0万元,支出决算为8.17万元,完成预算的72.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32.5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3.35万元,下降2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3万元,下降68.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费的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1万元,占80.91%;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占19.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环境污染投诉处理、行政执法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接待及污染投诉,环境执法、业务培训考试等发生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71万元主要是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劳务费的增加。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环境污染监督治理、污染投诉的处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的开展等工作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接待费、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部门资产总额291.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45万元,固定资产218.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189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1.54

73.45

218.09

0

117.79


100.3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昆明市呈贡区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呈贡区声环境区划分工作咨询服务 2019-2029);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自评已于2019年5月20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网址为: http://www.kmcg.gov.cn/c/2019-05-20/3466620.shtml http://www.kmcg.gov.cn/c/2019-05-20/3466629.shtml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