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社区线路维修规范服务采购合同 公示
合同编号:
洛龙社区线路维修规范服务
采购合同
甲方(委托方): 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乙方(受托方): 云南晟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甲方(委托人): 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法定代表人: 赵 津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谊康北路237号
电 话: 0871-67490696
传 真: 0871-67490696
邮政编码: 650500
乙方(受托人): 云南晟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立祥
地 址:昆明市烟草路江东耀龙康城11幢2单元1501号
电 话: 0871-65883618
传 真: 0871-65883618
邮政编码: 650000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霖雨路支行
账 号: 871902848910601
为了开展政协第三届呈贡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140号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按照询价流程开展采购工作,2019年10月08日确定云南晟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此次询价中标单位。
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云南晟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如下一致内容:
为了做好洛龙社区,洛龙河、洛龙村和新家村的通信线缆捆扎理齐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项目名称
洛龙社区线路维修规范服务项目
2. 项目联系人
为便于合同的履行,双方协商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苏梓华 为本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13987115781 ,乙方指定 沈超 为本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18187013199 。
项目联系人负责以下工作:
2.1 负责双方日常项目工作联系;
2.2 负责双方项目工作的协调和推进项目按工作计划实施;
2.3 协助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
任何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或本方联系地址、银行开户信息等,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方未及时通知,应承担违约责任;影响本合同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3.1 服务内容:
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完成洛龙社区,洛龙河、洛龙村和新家村的通信线缆捆扎理齐工作,并满足询价采购文件所述询价邀请函第1.2条的采购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洛龙社区线路维修规范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
3.2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洛龙社区,洛龙河、洛龙村和新家村的通信线缆捆扎理齐工作。
3.3 服务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进度现场提供弱电通信线缆捆扎理齐工作,符合行业标准。
3.4 服务地点:呈贡区洛龙社区。
3.5服务进度:乙方应按以下进度完成工作:
完成洛龙社区,洛龙河、洛龙村和新家村的通信线缆捆扎理齐工作,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3.6 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合同履约情况良好。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备状态,管理能力,经验。
3.7服务质量要求:1、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2、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3、项目未通过验收,由此产生的成本由乙方承担。4、项目所使用的材料存在质量缺陷并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8 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由此而引起的纠纷或者给第三方以及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4.1 乙方
4.1.1 承诺具有按照约定开展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设备、技术、资质等工作条件,能解决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保证工作质量,具体服务承诺详见本合同3.6部分内容;
4.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及附件中注明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和时间要求;
4.1.3 不得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技术资料、数据、样品以及本合同产生的成果擅自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
4.1.4 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无法实现甲方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时,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补充、更换或改进。
4.2 甲方
4.2.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技术资料:
4.2.1.1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资料 ;
4.2.2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
4.2.2.1 配合乙方协调街道、社区等所需资源 ;
4.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设备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设备,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留存。
5.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9568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包含: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劳务服务所需的人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利润、辅助材料、项目验收等费用。
5.2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合同5.3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各期合同款项。
5.3 支付方式:
5.3.1 在工作完成15个工作日之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95680.00,人民币:玖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
5.4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
6. 服务成果的交付
6.1 交付的形式及数量:1.现场工作部分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现场确认验收作为成果交付;2.过程记录资料交付以纸质及电子文档形式提交,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包括工作方案,前后整治效果对比成果等内容。
6.2 交付的地点:1.现场工作部分交付地点为呈贡区洛龙社区;2.过程记录资料交付由甲方指定地点。
6.3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4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进度提交完整的服务报告和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服务报告和服务成果不符合甲方和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补充、修改意见继续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
7 . 验收
7.1 验收标准:
乙方完成的服务内容及工作成果应达到本合同第3条所列的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
7.2 验收方法:
项目工作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包括城管、街道等部门和三大运营商)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财政、纪委等部门)统一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不能视为免除乙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本身存在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如发现这类缺陷,乙方应负责尽快处理和消除。
7.3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合同3.5部分要求时间进度前;验收地点:洛龙社区;
7.4 验收费用
甲方组织验收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 质量保证
8.1 质保期:服务成果验收合格,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一年;
8.2 在质保期内,由乙方对交付的技术服务成果进行免费维护或提供技术服务,若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派专门技术人员解决问题。
8.3 在质保期内,若发现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9.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对方书面请求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9.2 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可以在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合同:
9.2.1 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9.2.2 在合同履行中产生不能协商解决的重大分歧时;
9.2.3 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9.3 出现下列情形,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9.3.1 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提供工作成果或者提供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
9.3.2 甲方因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或者其他情形使本合同履行不必要、不可能的;
9.3.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
9.4 出现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9.4.1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支付合同款项,经乙方催告后在 日内仍不支付的。
10. 违约责任
10.1 乙方需在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洛龙社区,洛龙河、洛龙村和新家村的通信线缆捆扎服务。若未按照工期要求完工,每日历天扣除总合同款的1%,玖佰伍拾陆元捌角整(¥956.80元)。
11.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合同组成文件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2.1 本合同协议书;
12.2 中标通知书;
12.3 询价相应文件;
12.4 技术标准和要求;
12.5 其他合同附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13. 其他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加以说明,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变更本协议内容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3.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负责人(或转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云南晟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洛龙社区线路维修规范服务项目-合同(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