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33086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马再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龙街伊斯兰教固定处所大殿屋顶修缮》的提案(第33086号),已经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街伊斯兰教固定处所位于龙城街道办事处龙街社区正街44号,建于清朝末年间,占地面积1492平方米,至今未进行过大修。2000年6月,龙街社区将该处给本社区的回族群众作农村客房使用,2013年8月,经昆明市宗教事务局将该处批准设立为伊斯兰教活动的固定处所。
龙街伊斯兰教固定处所大殿为土木结构,因长久失修,现在大殿屋顶出现断裂,且柱子、房梁等腐朽严重,房顶数处漏雨,曾多次落下泥土、瓦块,给正常的宗教活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经龙街伊斯兰教固定处所管委会初步预算,大殿加固修缮需近40万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经民族宗教局多次现场核实,龙街伊斯兰教固定处所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排除大殿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信教群众的安全,区民族宗教局同意并支持龙街伊斯兰教固定处所按照宗教中国化建设方向对大殿加固修缮,由于区民族宗教局没有宗教场所专项修缮资金,已向区政府申请并同意拨付20万元修缮经费,待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并督促开展好各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区民族宗教局将督促完成后续工作及对资金的监督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肖丽新 0871—67490598
呈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