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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9-10-08 15:28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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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08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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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昆明市呈贡区佛教协会的建议》(第138号),交由呈贡区民族宗教局主办,区民政局协办。收到您的建议后,呈贡区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深入调配,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呈贡区佛教场所的基本情况

呈贡区目前有批准开放的佛教场所3个,分别是位于龙城街道的呈贡三台寺、吴家营街道万溪冲回龙寺、乌龙街道的乌龙垂恩寺,3所寺院的教派都是汉传禅宗派,3个寺院设有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因多种因素,目前3个寺院均无佛教教职人员,日常的宗教活动由管理人员和居士负责

二、具体办理情况

经与区民政局反复沟通、对接,您提出的拟成立昆明市呈贡区佛教协会的建议,按照社会团体类别划分,“昆明市呈贡区佛教协会”属于专业性社会团体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意见》(云发〔2013〕12号)文件相关要求,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2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单位会员;(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 有固定的住所;(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有1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目前,呈贡区现有的批准开放的佛教场所均无合法的教职人员(阐释宗教教规教义的人员)无佛教协会的固定住所、无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经征求3所批准开放的宗教场所,只有乌龙垂恩寺一个表示同意设立佛教协会,另外的三台寺和万溪冲回龙寺均表示呈贡目前暂不具备设立佛教协会的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再申请成立。

三、办理意见

综上所述,区民族宗教局认为,成立昆明市呈贡区佛教协会,有利于加强全区佛教领域的宗教管理,规范佛教教务管理,但呈贡区目前暂不具备成立佛教协会的条件,待条件成熟后,我们将依法积极推进,尽快成立昆明市呈贡区佛教协会。对您的建议,我们仍将高度重视,继续跟踪办理,依法依规加强辖区内3所佛教场所的管理,重视加强宗教领域特别是佛教领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重视加强宗教队伍建设,为成立昆明市呈贡区佛教协会积极创造条件。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