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1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赵春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白龙潭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呈贡新区建设推进,呈贡区近8万农转城居民面临生存保障和就业发展难题,也成为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农民的收入对集体经济发展的依赖也在逐年增强,增加农村、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就是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通过政策引导,研究拟定了《呈贡新区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昆明市呈贡区加强集体经济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不断培育壮大集体经济。截止2018年底,呈贡区共发展成立社区集体公司28家。其中:龙城街道5家、洛龙街道3家、雨花街道4家、乌龙街道5家、吴家营街道6家、斗南街道5家,社区集体公司主要利用社区资源从事建筑、物业管理、土石方工程、市场建设、园林绿化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18年,经社区、街道审核,申报区级财政资金扶持补助的社区集体企业3户、补助600万元(3个社区集体企业各补助200万元)。
在规范社区集体经济运行方面,呈贡区从2019年年初开始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人、落实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计划到2021年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要成立股份合作社,发放组织登记证书,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集体经济组织无论采取哪种经营方式,都要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防止少数人说了算,避免造成经营不善和资产流失。
二、建议办理情况
接到您的建议后,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对接,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呈贡区在给予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支持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当然,就如你所建议,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受到社区资源有限的制约。从呈贡区社区集体公司的情况来看,用于发展社区集体经济的资源主要是征地预留资金、收益资金、公房等,极少部分土地是在未改变土地用途的基础上进行出租、绿化苗木经营等。
2. 社区集体公司经营模式单一,没有多少市场竞争能力。多数的公司都是依据社区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出租、租赁。经营项目主要是粗放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表现为工程量小,周期短、项目单一、零星,在市场经济中,没有多少竞争力。
3. 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集体经济要实现资金的有效积累和保本增值,存在很大的问题,大部分无扩大再生产的思路和理念,对发展社区集体经济的认识和思考没有高度、没有远见,局限于小打小闹。
三、下步打算
1.租赁房建设用地的获取,需依法依规进行,集体土地(耕地、林地等)需办理征转手续后,通常经“招拍挂”获取。目前来看,呈贡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尚不具备充分的竞争实力,如有新的相应政策出台,区农业农村局将会积极开展宣传。
2.结合本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区农业农村局将从实际出发探索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如:引导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养殖水面等资源发展现代农业项目;支持社区集体经济经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服务;探索利用闲置和各类房产设施,发展相应产业等。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