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2)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2)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对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4.与昆明市呈贡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呈贡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5.与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电动汽车及充电设备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价格监测、价格认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