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王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七甸街道办事处辖区学生在呈贡区就近入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呈贡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发生一定的变化,主要依据昆明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昆明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昆招委〔2018〕2号)中“主城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探索‘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政策。”
2018年,呈贡辖区学校情况为:中小学30所,其中小学16所(公办11所,民办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公办2所,民办1所),完全中学5所(公办2所,民办3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6所(公办1所,民办5所)。在校学生33147人(小学17138人,初中8674人,高中7335人),在公办学校就读学生18740人,在民办学校就读学生14407人。幼儿园50所,其中公办8所,民办42所。在园幼儿9762人(公办幼儿园3066人,民办幼儿园6696人)。呈贡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学生数较多,压力巨大。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市级文件结合呈贡区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自2018年起呈贡区对部分压力过大的学校、幼儿园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实行“人户一致”优先入学。对于“人户不一致”的情况,呈贡区积极想办法采取多渠道调剂接纳的方式,至2019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均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100%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其中,七甸户籍的适龄儿童未能办理居住证,我区也以监护人七甸户籍代替居住证予以其子女进行了公办学校就学安排。
呈贡区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原执行政策为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合作办学公费学位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5〕45号),根据呈贡区发展实际情况、各合作办学学校实际办学情况及公费学位招生过程中的实际问题,2018年6月,经昆明市呈贡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昆明市呈贡区合作办学公费学位管理规定(暂行)》进行修改,形成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办学公费学位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的通知》(呈政办发〔2018〕61号)。自2018年起呈贡区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招生均执行该文件要求,其中一类为户籍条件类型,原呈贡托管出去的四个街道均不满足该条件;二类为新区辖区范围内固定房产结合主城区户籍条件类型,主城区户籍是指参与昆明市统一招生的五华、盘龙、西山、官渡、高新、度假、经开八区;七甸街道所属的阳宗海管委会并未参与昆明市统一招生。
七甸街道办事处学生在呈贡辖区就近入学可依据户口结合实际居住地安排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址。若不愿迁移户口的我区以监护人七甸户籍代替居住证予以其子女进行区内公办学校就学调剂安排。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区将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引进更多的学校到本地区开办学校,或是改扩建原有学校,加大师资力量投入,力争保障适龄儿童在我区均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郭琼波,13888125949
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