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9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李建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解决呈贡区级行政中心建设的建议》,已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呈贡区四班子原位于老城区三台路的办公用房经鉴定属危房,已于2008年拆除。多年来,呈贡区认真落实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政策,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和资源更多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来,从2008年以后就没有新建过办公用房。目前,区四班子及40余家党政机关无办公用房,长期借(租)用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大楼、检察院大楼、呈贡惠景园商务楼和呈贡新区综合楼等作为办公用房,如何妥善解决以上部门办公用房,将是我区当前面临急需解决的问题。
为解决呈贡区部分无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问题,区发展和改革局在2018年工作中,按照区委在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启动了呈贡区行政中心建设筹备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前呈贡区行政中心建设筹备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初步确定今年启动的呈贡区行政中心建设将在三台路16号原址上进行建设。在原址上建设,项目用地问题既能容易解决,又能利用好闲置土地,带动三台山片区发展,加快呈贡老城改造步伐。按照会议精神,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草拟了《呈贡区行政中心建设工作案》(报审稿),拟成立呈贡区行政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确保我区无房单位办公用房选址规划建设筹备工作合规按要求快速推进,区发改局专题向市发改委上报了《关于帮助协调解决呈贡区无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审批相关问题的请示》。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10月18日书面出具了《关于呈贡区无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审批相关问题的回复意见》,《回复意见》中明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7月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在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虽然文件期限已满,但国家层面还未进一步发文规定文件到期后,党政机关可以新建楼堂馆所及办公用房,建议呈贡区暂缓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事宜,待国家政策明确后,再行实施”。为尽快落实解决呈贡区级行政中心建设问题,区发改局近期多次向市发改委进行了咨询,目前得到的回复依然是国家政策未明确,建议暂缓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因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近年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八项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上级对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楼建项目都规定了十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呈贡区多次与市级发改部门对接协调,该项目的审批难度较大,估计在较短时间内难以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区发改局将加大与上级部门对接协调力度,与区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快推进项目前期筹备工作,争取早日启动呈贡区行政中心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是否满意,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杨伟,13577158412。
昆明市呈贡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1日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