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呈贡区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呈政办发(2017)176号,及呈贡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呈财(2019)21号等文件,现对2018年度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支出经费进行自评。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呈财行〔2018〕45号)、《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调整批复的通知》(呈财行〔2018〕238号)的规定,交警大队2018年资金具体为2017年结转0元,本年下达预算指标收入86425118.79元,支出86425118.79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保畅通、保平安、防事故、群众满意”要求,实现辖区交通秩序良好、交通事故降低、执法投诉率低的目标,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辖区交通状况良好,提高执法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2.预决算公开
2018年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预算已经按要求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决算已经上报财政局待批复。
3.存量资金
2018年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要求,于每月30日前报送呈贡区财政存量资金相关报表及分析报告,争取盘活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2018年度部门财政存量资金0元。
4.资产管理情况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实现固定资产的优化配置,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报请昆明市呈贡区财政批准处置,并根据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呈财资(2018)82号,使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高资产实际使用率。
5.“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三公”经费支出59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6.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财务管理规定》(昆公呈发〔2018〕2号)、《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昆公呈发〔2014〕17号)、《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警用装备使用管理规定》、《呈贡公安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执行,实现内部报告审批制度,实时监控支出情况;对于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昆明市公安呈贡分局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涉及到采购的项目严格申报审批并按批复组织采购,所有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用途,资金支付合规,无挤占、挪用、虚列情况。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整体支出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①资金到位情况
区财政2018年预算拨付资金86425118.79元,2017年结转0元,到位率100%。
②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总支出86425118.79元,主要使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巡防人员工资及保险)、伙食费、培训费、交通费,住房公积金及退休费,交警业务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及停车费、呈贡区智慧交通一期建设项目经费、道路交通设施维修维护费、呈贡交警大队辅助考试员费及社会化考场租用费、节能环保支出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经费、昆玉路外迁建设工程经费、新都公司移交道路交通设施完善经费、车管业务成本费、交安委管理站经费、民警服装费支出。
③整体支出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等支出进行规范;严格按照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资金收入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办法及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对执行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使用进行了严格规定。对专项经费管理也作出了相应规定,专项资金实行专项报告制度,严格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保证专项任务和计划的完成。
根据年初预算,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在政府采购、公务卡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
④整体支出资金结余情况分析
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末结转资金为0元,2018年末结余结转资金0元。
⑥整体支出组织和管理情况分析
A、组织情况分析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呈贡分局下设部门。对于各项目的管理,均由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相应的执行、监督、落实和考核,分局负责全程管理监督。
B、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整体支出的绩效管理、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做到指标基本明确合理,并加以量化细化,为绩效的监督、跟踪考核打下基础。预算执行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每季度,由区财政局组织对区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绩效目标的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项目完成,及时进行考核及总结,作为改进管理的借鉴。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确保全区的交通秩序良好,促进交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辖区交通通行情况良好,提高呈贡新区的城市形象。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按照《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2018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分局成立由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刚任组长,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龙玉坤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搜集了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项目立项申报有关资料以及资金报告、项目预算申报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确定了评价内容
2.组织实施
一是根据评价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
二是在公安业务办案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认真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及项目特点,补充确定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3.分析评价
对相关资料进行数据汇总核实、分析,根据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采用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核实了相关资金的使用流向和真实性。最后运用相关绩效评价方法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打分、形成评价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预算控制情况
呈贡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整体经费资金项目的支出符合制定的预算目标,预算完成率100%。
(二)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无截留、挤占、滥用情况。
(三)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城市交通管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进一步提升了呈贡区城市形象,便利广大群众出行。
(四)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提升了呈贡新区的城市形象。
2.社会群众满意度调查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进行分析:市民对呈贡区交管业务表示满意,满意度为90%,该专项资金在提高呈贡区交通秩序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方便了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出行,同时让人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成为习惯和自然,降低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提升了市民素质及城市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
少数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低。
五、有关建议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建议加大对交通设施及交通管理各项建设资金的投入。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
(二)主要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审核项目内容资金使用条件。
呈贡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