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认真开展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18年度年初预算总收入9,341,770.00元,部门决算总收入19,082,113元,其中上年结转170,597.67元,本年收入18,911,515.33元,其中基本收入8,946,264.71元,项目收入9,965,250.62元。部门决算支出19,082,113元,预算执行完成率100%,其中基本支出9,116,862.38元,预算执行完成率100%;项目支出9,965,250.62元,预算执行完成率100%,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1.强化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对2018年预算、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进行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2.加大存量结余结转资金使用力度。每月报送存量资金分析报告及报表,逐步消化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管理。2018年末结余结转资金0元。
3.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度“三公”经费共计支出71,086.7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56.74元,公务接待4,530.00元,公务出国费0元。公务用车保辆4辆,国内公务接待10个批次,接待112人次。“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支出3122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87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00元,公务接待预算25000元,公务出国费0元。2018年“三公”经费未超出年初预算,与年初预算出入较大是由于未按计划购置公务用车。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04,589.9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945.92元,公务接待费8,644.00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有所下降。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我局各部门及6个派出司法所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日常支出9,116,862.38元(含29名在职在编职工及18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和23名辅岗人员工资)。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718,301.8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625.5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9,015.00元,资本性支出8,92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做好资金预算执行,加强各项目工作的经费保障,共投入项目经费9,965,250.62元,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重点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是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严格落实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制度,在春节、两会期间等敏感时期,组织6个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拉网式安全维稳排查工作,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村)等的走访。2018年开展走访359次。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54次,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咨询辅导,组织心理咨询117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环管理,呈贡区社区服刑人员在册125人,佩戴定位手环123人。做好远程探视服务保障工作,共安排 7 次27人与监狱服刑人员探视,探视办结率达100%。
二是创新拓展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排查出各类纠纷3198件,已调解3198件,调解成功3128件,调解成功率达97.8%,涉及当事人9144人,协议涉及金额6230.27万元,其中,调解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198件。严格做好每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考核工作。全区81个调解组织共计上报考核案件2095件,考核达标1824件,兑现案件定补金额119040元。全面开展社区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在2017年的基础上新增建设规范化人民调解室8个(社区调解室5个、派出所调解室1个、信访局调解室1个、蒙古商会调解室1个),均统一悬挂了标识标牌,配备了办公设备、调解桌椅和档案柜、电脑、打印机,实现了全区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举办呈贡区人民调解2018年度业务培训暨2017年度工作表彰会议。表彰了10个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10名“十佳人民调解员”。着力开展了人民调解业务宣传。编写人民调解精品案例小册子,利用司法所、社区法治宣传栏,印制业务宣传纸巾盒36万盒、纸杯30万个,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三是全力加强法治宣传手段成效。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精心编撰制作印刷《2018年呈贡区“七五”普法公民学法用法读本》,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8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近百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00余份,印有普法宣传内容的环保袋20000余个,摆放移动宣传展板200余块次,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8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15万余人。开展入户法治宣传和问卷调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普法主题环保袋2.5万个,发放问卷调查表3000份。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组织普法宣讲团送法进机关、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开展 “以案释法”宣讲活动20场次,惠及10万余人。切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8年,共组织中小学生1500余人参加基地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活动, 2018年开展进学校法治宣传活动10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发放普法作业本10万余本。平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序开展。完善平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下可乐社区打造平安法治宣传长廊,在斗南社区、梅子社区等8个社区安装户外固定宣传栏,全区37个社区平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已经完成30个,剩余7个社区的建设有序推进。
四是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质量。律师执业行为更为规范,公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共受理各类公证92件,完成公证服务收费约6万元。法律援助制度逐步完善。2018年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65件,挽回经济损失394.55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局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我局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组成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定期不定期召开行政办公会讨论研究各项经费使用情况,督促各部门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组织实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财务人员牵头组织实施,认真开展绩效评价自评,按时上报分析评价报告及评分表等内容。采用核查法核查2018年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内设机构,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18年,我局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预算及执行,在严控各项经费专款专用的同时,加强成本控制和节约,严抓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保障各项目工作经费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严格,积极消化上年结余结转资金,按预期目标督促完成了省市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四、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部分年初预算项目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有所调整。
2.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结合工作实际,督促项目工作开展,进一步按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完成资金支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三)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内部控制缺陷清单》;通过清理制度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