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卫健局2018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4-4:
2018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昆明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全区政府办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8个社区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100%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社区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采购),采购的基本药物全部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制定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按照《昆明市卫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区政府办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8个社区卫生室的医师、药学人员及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培训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培训项目经费来源于市级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至今,我区政府办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8个社区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全区基本药物制度机构覆盖率达100%。
2018年呈贡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项目培训任务总数为2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训任务数为5人,乡村医生任务数为15人。2018年呈贡区实际培训人数为43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训人数为16人,乡村医生人数为27人。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单位于2019年3月25日完成了自评工作,自评报告内容、格式按要求撰写,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计划在自评报告中进行了表述,从自评结果来看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和执行相关工作和任务,按要求完成各种指令性任务,按时报告相关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该项目2018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监督资金使用部门合理合规使用资金,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取得实效,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长效机制。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等基本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实施真实、客观、公正独立的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方面。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印发学习了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呈财〔2019〕21号),相关单位和科室传达学习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确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填制基础表格、收集资料、汇总数据,按照年初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结合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对项目单位提供的自评报告、项目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复查,根据绩效评价对象的特点采用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运用相关绩效评价方法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打分、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2018年拨付项目资金335.06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18年我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335.06万元,其中中央安排补助经费251.08万元,省级安排补助经费59.6万元,市级安排补助经费24.18万元。基药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的工资得到了保障,乡村医生的补助也及时足额下发。2018年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项目市级资金0.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项目资金进行管理,执行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按照中央、省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文件规定,我区成立了基本药物采购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基本药物采购制度和管理规定。在采购程序上,各社区卫生室购药计划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汇总后通过采购平台报卫计局医政药政和中医科,同时将购药资金直接汇到省招标采购局,招标采购局确认资金到位后,进行配送。为保障基药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局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工作,确保了基层医务人员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二是加强督导,2018年,组织相关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室进行专项督查3次,及时发现和改进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补偿政策,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的基层医疗机构,乡村医生按每人每月0.07万元(中央0.04万元、省0.03万元)、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药品采购金额进行了补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由区财政全额拨付在职职工工资(约年人均5万元)的标准及时进行了补偿。2018年,我区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使用基本药物,统一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并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8年,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基本药物金额为296.5万元 。
2018年我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项目市级补助资金0.2万元,支出0.2万元,结余0万元。基本药物合理使用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的支出符合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预算完成率10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该项目是按照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到2018年底已完成了全部工作目标,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项目工作。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8年度工作通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区委政府考核,给予了充分肯定,按照上级卫计部门和区委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项目工作及指令性任务,在完成医疗服务的同时,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人民健康作出的应有贡献。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零售价格下降,有效缓解了“看病贵”问题,药价明显下降,群众得到了实惠。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使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趋向规范,从根本上解决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药养医”问题,杜绝了大处方、过度用药和过度治疗等现象,特别是抗生素滥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合理用药得到进一步规范,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取得实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按照市卫计委2018年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2018年呈贡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对项目资金0.2万元实行专款专用,组织辖区相关人员于2018年8月21、22日完成培训两天,共16个学时。此次培训覆盖了辖区内政府办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8个社区卫生室的医师、药学人员及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合计完成了43人的基本药物合理有使用培训,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人,乡村医生27人。除此之外,本次培训按照项目文件精神,扩大了培训人员,凡具体实际操作的的其他医务人员例如区医院的临床医生、药剂科相关人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药监督、管理人员均自愿参加了此次培训。
从培训内容上来,此次培训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物政策解读;国家基本药物概论、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与处方点评;合理用药概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及药物不良反应等知识;同时对常见病、多发病、妇(儿)科等专科合理用药进行了培训。培训结束对所有培训对象进行考核,从培训考核试卷来看,所有人均合格,合格率达到100%,且参培人员满意度高,达到该项目预设目标。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在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公布绩效评价结果,让公众知晓财政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激发公众的参政、议政热情,从而积极献计献策、监督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基本药物采购价格偏高。乡村医生普遍反映,全省统一采购的基本药物价格偏高,某些药品在医疗机构的的需求量较低,药品生产商一般不愿意提供;而且有些价格便宜的基药又存在中标生产厂家不生产或配送企业不配送等现象;有合同往来的供货商不能供应中标品种;议价药品网上填写议价价格后无响应。
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专项经费低,不能高质量的满足呈贡区基层医疗人员对基药合理使用的培训需求(据今年未全部完成的统计显示,医务人员,包括医疗机构行政管理人员和医疗技术人员对基药制度认知不够,也基本不会对患者介绍基药相关知识,大部分就医人员更是知道较少或是不知道)。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利国利民,区县工作任务重,多数监管人员身兼多职,且对药物合理使用标准缺乏专业知识,造成基药合理使用的落实情况不高。基药合理使用关键在具体医务人员,提高医务人员思想意识、处方能力需要上级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来强化。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评分表
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30日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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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
项目 决策(20分) | 项目 目标 (4分) | 目标内容(4分)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设有目标(1分) 目标明确(1分) 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1分) | ||||
决策 过程 (8分) | 决策依据(4分) | 4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符合法律法规(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 |||||
决策程序(4分)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符合申报条件(2分)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
资金 分配 (8分) | 分配办法(3分)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办法健全、规范(1分) 因素全面合理(1分) | |||||
分配结果(5分) | 5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符合分配办法(2分) 分配公平合理(3分) | ||||||
项目 管理 (25分) | 资金 到位 (5分) | 到位率 (3分)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 | ||||
到位时效(2分) | 1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到位及时(2分) 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
资金 管理(10分) | 资金使用(7分) | 7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 截留、挤占、挪用 扣3-6分 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超预算扣2-5分 | |||||
财务管理(3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
组织 实施(10分) | 组织机构(1分)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
项目 管理 (25分) | 组织 实施(10分) | 项目实施(3分) | 3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按计划开工(1分) 按计划开展(1分) 按计划完工(1分) | ||||
管理制度(6分) | 6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分) 制度执行严格(4分) | ||||||
项目 绩效(55分) | 项目 产出(15分) | 产出数量(5分) | 5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数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5分) | ||||
产出质量(4分) | 4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质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4分) | ||||||
产出时效(3分) | 3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时效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3分) | ||||||
产出成本(3分) | 3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成本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3分) | ||||||
项目 效果(40分) | 经济效益(8分)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
社会效益(8分)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
环境效益(8分) | 7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8分) | ||||||
可持续影响(8分) | 8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4分) 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4分)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8分) | 7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8分) | ||||||
总分 | 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