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购买2018年度财政收支审计服务的公示
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购买2018年度财政收支
审计服务的公示
按照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2次主任办公会会议精神和呈贡区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通过询价方式对3家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2018年度财政收支审计服务实施单位比选工作,经询价小组对3家单位进行审核、比选,确定了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收支审计服务实施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完成时限
(一)服务内容。由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财务收支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计,重点对费用及项目资金支付合规性进行内部审计并提出指导意见,同时关注内部控制的设计缺陷、内部控制有效性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前,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应当根据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完成委托事务,并提交审计报告。
二、服务收费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本次服务收费参照云南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云价收〔2012〕4号)及审计项目耗时为基础计算,审核服务费采用包干价计费,总金额为15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二)支付方式。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完成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事务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由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次性支付服务费15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收取服务费时应当出具国家正规发票。
三、双方责任义务
(一)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为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供2018年度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2018年专项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为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并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专项审计费用。
(二)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责任和义务。
1.在实施专项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2018年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2.合理计划和实施专项审计工作,获取充分的审核材料、核实必要的审计证据。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专项审计工作,客观真实出具被审核单位2018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
4.除下列情况外,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核单位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被审计单位的授权;(2)根据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审核;(4)监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5.对审计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谎报。
6.审计中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向被审核单位吃拿卡要,不得借审计之便向收受或索取贿赂。
7.指派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项目组成员完成委托工作,保证审计工作如期按要求完成。
8.对本单位派出的人员应加强管理并对其安全负责。
9.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
四、违约责任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责任。若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敷衍塞责完成委托事务,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重新审核并出具报告或解除本约定书,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承担。
(二)若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擅自变更或解除本约定书,则按照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实际工作成本支付费用;若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擅自变更或解除本约定书,由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因云南帮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原因给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造成损失的,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权追偿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五、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审计服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8日),在中国呈贡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
公示网址:cg.km.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