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31500000
呈贡区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呈贡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呈贡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 市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 市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四、 政府采购表
十五、 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六、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呈贡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呈贡区司法局是在呈贡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机关的领导下,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及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相关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 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参与有关部门修订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 负责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日常工作。制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区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区域、行业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
3、 负责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的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和社区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4、 负责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构建基层法律为民服务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5、 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等工作。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
6、 指导、管理、监督区属公证处和公证业务活动。
7、 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区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
8、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后勤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9、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人事工作。
10、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设政治处、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工作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加挂昆明市呈贡区法律援助中心牌子)7个内设机构。有6个派出机构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龙城司法所、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斗南司法所、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吴家营司法所、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洛龙司法所、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雨花司法所、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乌龙司法所6个司法所,各设所长1名(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这一主线,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继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教育;四是持续提升全区法律服务质量;五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六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和组织队伍建设。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
我局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3人。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我局实有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实有人数26人(行政人员实有25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实有人数2人,均属财政全额供养人员。
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有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18人,辅助性岗位人员23人,均属劳务派遣人员。
车改后车辆编制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通讯及应急车辆1辆。现实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通讯及应急车辆1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7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9.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9.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9.8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9.83万元(本级财力1179.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07万元,项目支出320.76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司法-行政运行”支出696.6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目标考核奖、行政办公经费等支出;
(2)“司法-事业运行”支出32.55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目标考核奖、行政办公经费等支出;
(3)“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10.54万元,主要反映办案业务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监管系统经费、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配套经费等支出;
(4)“司法-普法宣传”支出80.04万元,主要反映法治创建工作经费、普法工作经费、“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作业本”制作经费、办案业务经费等支出;
(5)“司法-律师公证管理”18.5万元,主要反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证、律师公共服务及管理等支出;
(6)“司法-法律援助”12万元,主要反映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法律援助宣传支出;
(7)“司法-其他司法支出”54.98万元,主要反映车辆、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业务装备购置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77.4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52.44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基本支出859.07万元,项目支出320.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5.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4万元,资本性支出40.16万元,详见附表8 。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78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与上年相同。“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目前我局车辆编制有5辆,但由于车辆老化报废,现仅有4辆公务用车,2019年需新增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具体实施将严格按照公车配置标准进行购买,严禁超标准超范围。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属于政法系统,计划购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执法执勤车辆等,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手续报批,使用项目专项经费业务装备费支出。
八、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9.0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72.8%。其中本年收入859.0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19年比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收入705.18万元增加153.89万元,增加21.8%。增加原因主要是:因为2018年8月份新招录进23名辅助性岗位人员,故2019年的预算中增加了23名辅助性岗位人员的工资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我局项目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0.7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27.2%,比上年229万元增加91.76万元,增加40.0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增加了《公民学法用法读本》制作经费、人民调解化解信访问题业务经费、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大调解协调中心运行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预算拨款,其他部分项目也增加了相应的经费预算。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用于保障机关运行经费41.87万元,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0.83万元增加1.04万元,主要是由于在职在编人数增加,按人数核定的行政运行经费相应增加。该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福利费、公务交通专项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收到2018年决算批复后才是准确数据,因此,本次公开为快报数,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准确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我局资产总额1170.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44万元,固定资产1070.06万元(包括房屋构筑物544.82万元,车辆79.71万元,办公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445.53万元)。
(四)本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五)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31500111
附件2:呈贡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40103343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