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民宗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21300000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民宗局)
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民宗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民宗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市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市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四、政府采购表
十五、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民宗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昆明市呈贡区民族宗教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党派科(加挂无党派人士工作科牌子)
3、民族宗教科
4、综合联络科
5、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
党的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设置开展工作。
内设机构的职责由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昆明市呈贡区民族宗教局在组织实施本部门“三定”规定工作中负责审定印发,同时抄报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备案。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开展以实现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工作, 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统一战线有关部门区管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
2.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会同有关部门、街道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依法履行宗教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引导信教群众遵守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负责呈贡区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中共呈贡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呈贡区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个,事业编制5个。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全部为退休。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统战部(民宗局)财务总收入73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4.16万元,无其他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4.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4.16万元,上年无结转。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4.16万元,全部为本级财力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4.1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3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04万元,项目支出419.12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013401一般公共服务支686.31万元,用于单位项目支出、职工工资和办公费等;2050803教育支出0.39万元,用于职工教育培训;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3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21.73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基本支出315.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医疗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25.24万元,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38.87万元,发放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2万元;项目支出为419.12万元,用于保障部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主要用于城市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民主党派工作、新时期统战工作、港澳台侨工作、洛龙街道洛龙社区“十百千万工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配套项目、清真食品检查等。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车辆运行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公”经费没有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统战部(民宗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统战部(民宗局)部门基本支出315.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67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3名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同城待遇补助。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统战部(民宗局)项目支出419.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5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呈贡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统战部(民宗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创建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统战部(民宗局)机关运行经费38.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3名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支付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份总资产总额113.79万元,流动资产69.01万元,固定资产44.78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统战部和民宗局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台联及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及有关人民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安排宗教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全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积极参与有关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中非中国共产党党员人选的提名推荐;负责区政协委员、常委中非中国共产党党员人选的提名及其建议名单的综合上报; 开展以实现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工作;调查、研究和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和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有关重要问题;协调、组织好统一战线有关的重大活动;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统一战线有关部门区管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会同有关部门、街道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举荐工作;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管理工作; 依法履行宗教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引导信教群众遵守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帮助宗教团体办理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支持和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和有关法律规章,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 按照《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规定,负责呈贡区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详见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五)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单位基本支出:支付职工工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维持单位办公必要开支。
新时期统战工作经费:给予统战工作站、新的社会阶层联系点、民主党派工作经费补助,联合高校开展调研,举办活动等。
港澳台工作经费:春节、中秋节慰问港澳台、黄埔同学等统战代表人士,开展联谊活动等。
侨务工作经费:春节、中秋节慰问归侨侨眷代表人士。
民族机动金: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成效巩固,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扶助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
城市民族工作经费:协调民族关系,排查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处理突发事件,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等。
洛龙社区“十百千万工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配套项目经费:用于修建洛龙社区民族文化广场
宗教工作经费:春节、中秋节走访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维护宗教稳定,补助宗教场所工作经费,聘请人员对回民公墓进行管理的维护。
呈贡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补助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示范点工作经费,开展全区宣传工作。
因公出国境费:组织呈贡区参访团赴台湾交流学习。
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下统战专项资金:开展民族宗教宣传和培训。
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经费:开展清真食品管宣传教育,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督检查。
详见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9年3月30日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21300111
(汇总)中共呈贡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331065024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