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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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市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市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四、政府采购表
十五、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95号令)和《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城市更新改造的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更新改造和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协调旧城改造土地一级开发主体(或社会投资人)编制城市更新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会同规划、国土、旧城改造指挥部等相关部门审核旧城改造征收范围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4、指导旧城改造土地一级开发主体(或社会投资人),按照规划开展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
5、协调财政、国土、规划、住建、发改、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和城市更新改造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房屋征收管理科
3、政策法规科
下属事业单位呈贡区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为新成立单位,由于目前还没有单位法人,所以没有“三定”文件的批复,无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会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开展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摸底、研究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做好资金测算等前期工作;
2、参与组织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征求意见工作,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策;
3、负责指导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的征收与补偿行为;
4、负责依法收集、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文字、图片、音像等);
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昆明市呈贡区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37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79.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79.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79.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79.13万元(本级财力13379.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79.1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337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5万元,项目支出13171.48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教育支出0.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344.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5万元,主要反映财政事务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72.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08万元,项目支出1317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5万元,项目支出13171.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开展工作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0.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2019年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基本支出207.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5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新招聘2名事业人员(呈人社通[2018]201号)和3名辅助性岗位人员,以及工资调整。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项目支出13171.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94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已完成乌龙街道乌龙社区、斗南街道彩龙村2个村庄的整体拆迁,2019年符合领取过渡期租房补助人口数减少,资金相应减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机关运行经费33.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5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新增加3名辅岗人员,月工资3600元/人,管理费8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年末资产总额合计437.11万元,流动资产合计334.92万元,固定资产合计102.19万元,其中:汽车1辆价值26.9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合计75.29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19年完成村庄搬迁过渡期租房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完成省、市重点交通项目建设涉及呈贡区的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2019年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07.65万元,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详见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五)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3171.48万元,其中:
1.预算安排征地拆迁工作补助经费95万元,用于保证全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有效开展,完成省、市重点交通项目建设以及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征地拆迁工作目标任务及主要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对涉及征地拆迁的街道、社区各补助征地拆迁工作经费50000元补助;
2.预算安排拆迁工作经费4万元,用于开展新区村庄搬迁和项目的拆迁工作经费支出;
3.预算安排征拆指挥部日常办公经费48.24万元,保证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机构运转,圆满完成全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4.预算安排村庄搬迁过渡期租房补助资金13024.24万元,用于完成5个街道4850户13593人过渡期租房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详见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63300111
附件2:城改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