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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1903-131066 主题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3-19 10:15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2018至2019年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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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2018至2019年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1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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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呈贡区先后遭受了暴雨、洪涝、旱灾等自然灾害,造成了农作物、财产受损,使部分受灾群众生活困难。为妥善安排好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方针和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灾区困难群众的口粮、穿衣等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救济对象

因暴起、洪涝、旱灾等灾害直接原因导致农作物受损、粮食绝收、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等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

三、救助标准及时段

40吨救灾粮下发各街道主要用于冬春及春节前帮助解决受灾地区受灾群众的口粮问题。具体分配意见如下:龙城街道:4吨;雨花街道:4吨;洛龙街道:6吨;斗南街道:6吨 ;乌龙街道:6吨;吴家营街道:14吨。

需政府救助的受灾群众口粮按每人每月30斤大米的标准实施救助。冬春期间的救助时段为:2018年121日至2019年4月底。

四、救助程序

灾民救助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确认救济对象,由居民申请,居委会初评并公示。

() 街道民政办及社区逐组逐户调查,掌握灾民和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对公示后确认的救济对象进行审核备案登记,逐级上报。

()区民政局负责审批,并委托各街道向已确认对象按人发放灾区社会保障对象灾民救助物资。

()区民政部门集中采购大米,按街道发到各街道,由各街道集中发放到社区。社区按公示名单发放到灾民及困难群众手中并签字盖手印上报街道民政办,各街道民政办汇总后上报区民政局。

五、物资筹措及方式

主要通过引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劳务输出、互助互济,政府救助等措施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调查,进一步掌握灾情。由于今年灾情重,涉及面广,受灾人口多,救灾形势十分严峻,各街道要把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要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人员深入村组,逐组逐户调查了解受灾群众的生活情况,并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因灾救助台帐,上报区民政局。

()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分类救助。各街道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街道冬春期间救助实施方案,明确救助工作的重点,并按照困难程度认真实施分类救助,以保障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安全渡过难关,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严格纪律,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各街道要本着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强化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严禁平均分配,杜绝优亲厚友和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区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街道救灾款物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重点督查救助对象掌握是否准确,是否按程序办事,是否张榜公布,是否及时、足额地发到受灾群众手中。对不按要求落实,造成不必要上访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