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呈贡区税务局
法人代表:杨淑芬
单位地址:呈贡区谊康北路355号
邮政编码:650500
联系电话:0871-67479291
1.预算配置科学
设置了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四项具体任务。
2.预算管理规范
设置了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三项具体任务。
3.预算执行有效
设置了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四项具体任务。
4.职责履行良好
设置了完成税费征管各项工作任务,提升系统管理建设水平;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科技管税不断深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税务基础工作需求有保障三个具体任务。
2017年,呈贡区税务局项目已在年内全部执行完毕。经费用于加强地全省税系统自身业务、管理及相关建设。主要是加强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平安单位,加强综治维稳等方面。
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规范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监督管理,参照省财政厅关于预算管理系列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云南省税务局先后制定了《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经费财务暂行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基本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工作规程》、《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会议费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税系统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督察内审对象分类分级标准》(税费征收管理和财务管理)》、《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督察内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内部财务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内部财务审计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并根据工作实际要求的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绩效自评,进一步严格落实《预算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花钱问效”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提升政府效能。通过部门绩效自评,进一步做实绩效目标,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形成多维度绩效指标,将绩效指标细化为数量、质量、实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保证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规范、合理、可衡量。通过项目绩效自评,进一步纠正对绩效管理理解上的偏差,建立更加全面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督促在预算编制中,将资金申请、绩效目标和具体指标统筹考虑,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责任契约机制,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推动单一的预算绩效管理向全方位的绩效预算转变,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覆盖所有预算资金”的绩效预算管理新体制。
(二)自评指标体系
1.职责履行良好
任务名称 | 编织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任务及措施 |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对比 | 相关情况说明 |
税费征管及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 做好税收征管,做好地方税的组织收入工作 | 通过项目实施,使我省税费改革得到落实 | 年度内已根据要求完成了全部项目 | 体现税务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
税务组织体系建设 | 坚持依法工作,做好十三五依法行政工作规划 |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 年度内已根据要求完成了全部项目 |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干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
2.履职效益明显
任务名称 | 编织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任务及措施 |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对比 |
经济效益 | 全面完成计划任务,实现收入目标任务。把各项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 | 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没有扣分,对于资源税相关政策管理执行给予了表彰。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社会效益 | 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通过税务网站、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和外部新闻传媒,开展丰富多样的税法宣传;加强税收法制宣传 | 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全省规划内容,符合、2017年税收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2017年税政管理工作坚持依法治税,严格落实政策,完善减免管理,加强政策调研,提升管理水平,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基础税源和重点税源调查、税收征管与服务等各项调研、宣传、管理和服务工作,深入了解税收政策实施情况,跟踪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更好地服务税收工作。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生态效益 | 为改善生态环境提供财力保障 | 完成了年度省政府下达的税费征收预期目标。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办税环境;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制度,加强办税服务厅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开展蹲企服务;拓展多元办税,建立网上办税、上门办税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体系;优化办税流程 | 充分运用“大数据”时代的资源优势,按“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将信息技术更多地植入地税部门核心业务,深化涉税信息分析利用,建立涉税数据采集平台,加大外部涉税信息采集应用力度,积极推进构建政府主导,工商、质监、国税、公安、国土、住建等各部门参与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数据支撑下的社会综合治税良好格局。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3.预算配置科学
任务名称 | 编织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任务及措施 |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对比 |
预算编制科学 | 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整,依据真实,目标明确。 | 从预算编制入手,切实打好年度预算的“入口关”,切实避免预算和项目“两张皮”的情况。抓住预算编制这个“龙头”,按照编制中期预算的要求,把所有的经费来源都纳入了预算,根据结余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情况,盘活全系统帐上多年积累的“死钱”和当年的资产出租出售收入,将这些资金都编入项目预算中。并且,着力从强化经费预算对资源的配置能力入手,认真分析经费需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合理把握收支规模,确定资金的重点投入方向,做实预算项目内容,努力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 预算安排足额保证年度部门正常工作开展,包括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足额保障。 | 根据年初预算,对于各个项目资金需要做到了积极响应,充分保障,在年度评议中,没有经费保障不足的意见。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 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保障有力,分地区分配资金公平公正、重点突出。 | 资金分配重点向税费征管一线倾斜。在项目资金的投向上,把满足处室工作需求,作为保障机关运转的立足点;把资金安排向基层倾斜,作为保障基层运转的出发点;把维护单位和职工利益,作为财务工作的目标点,兼顾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使资金保障转化为对地税事业发展和业务处室实实在在的服务,力求从突出资金投向的合理调配入手推动保障职能上台阶,更好的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广大干部职工。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 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上年预算数。 | 三公经费较2016年同期得到大幅压缩,其中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4.预算执行有效
任务名称 | 编织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任务及措施 |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对比 |
严格预算执行 | 按照财政厅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按季度完成进度百分比。力争一季度末20%,二季度末60%,三季度末80%,11月底完成预算执行 | 完成了预算执行的工作要求。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严控结转结余 | 严格控制结转,加快结余资金消化。 | 定期统计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情况,自上而下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项目组织良好 | 项目开张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内部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结合部门绩效考核,均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开展绩效评价。重视配合外部监督检查,如审计部门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 对照云南省财政厅的各项要求,以及各个项目的特点,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及项目特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要素,补充设计个性指标,按规定填报相关表格。通过集中讨论,总结经验和问题,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 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过上年度决算数。 | 三公经费较2016年同期得到大幅压缩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5.预算管理规范
任务名称 | 编织预算时提出的2018年任务及措施 | 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 | 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对比 |
管理制度健全 | 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由据可依。做好对下监督,规范下属单位项目经费的使用。 | 按照《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经费财务暂行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基本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工作规程》、《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会议费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税系统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督察内审对象分类分级标准》(税费征收管理和财务管理)》、《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督察内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内部财务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内部财务审计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执行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 按照规定时限完成部门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 | 按时完成了信息公开任务。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 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及处置。固定资产配置合理、账务管理规范、账实相符、处置规范。 | 根据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完成了资产清查工作。待财政厅批复后执行。 | 达到了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指标 |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学习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根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对象,确定纳入绩效自评的2017年度预算项目。拟定组织实施方案,将纳入绩效自评的项目分配到对应的预算申报部门,下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展绩效自评的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工作时限、自评结果应用等内容,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对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及项目特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要素,补充设计个性指标,按规定填报相关表格。通过集中讨论,总结经验和问题,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方面都达到了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区税务局以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运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广大地税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逐步建立加强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提高地税部门履职能力,依法治税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方位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地税干部队伍,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全年税收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对照绩效目标,主要问题是预算编制还不够细化、预算执行进度偏慢、涉及项目的资产处置不及时等问题。通过对问题的总结,在2018年项目预算编制时,项目预算细化到了经济科目,预算执行更加严格。根据省局下发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按财政厅考核要求把握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厅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处置相关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各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同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指标执行。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绩效自评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中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纳税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