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司法局项目支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项调解场所建设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呈贡区司法局项目支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项调解场所建设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呈财〔2018〕16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对象为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10万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呈贡区司法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项调解场所建设经费预算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14个规范化社区调解场所建设办公设备、标牌制度、办公桌椅支出,用于32个社区规范化调解室安装监控设备支出。经费的使用确保了规范化社区调解场所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呈贡区司法局规范化社区调解场所建设经费目标是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经费,不断规范社区调解场所建设,优化改善办公环境,统一配置办公设备及办公桌椅,规范上墙制度标示标牌,配备监控设备,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形象,更好的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为保障新区建设顺利推进发挥作用 。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呈贡区司法局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一支笔”审批制,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按照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组织实施,在预算执行中开展目标运行的跟踪监控,确保预算预期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呈贡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呈财〔2018〕16号)文件要求,呈贡区司法局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2017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形成了评价结论。
呈贡区司法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项调解场所建设经费全年总投资20万元,打造了14个规范化社区调解场所,为32个社区规范化调解室安装了监控设备,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形象,更好的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呈贡区司法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项调解场所建设经费是财政预算资金,是一年完成项目,资金20万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每次大额资金的使用都是由呈贡区司法局研究决定后形成会议纪要,再由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申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结算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按项目资金使用用途实施,确保预期目标实现。
司法局项目经济效益指标是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加强保障呈贡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社会效益指标是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律师培训,保证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维护呈贡区和谐稳定;生态效益指标是创造良好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可持续指标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做到人民群众满意。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按区财政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精神执行, 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的管理比较合理,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按计划进行,项目的组织管理基本有效;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实现。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评价结论:综合2017年度呈贡区司法局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呈贡区司法局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
建议: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前,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分析,每月向领导班子汇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 主要经验及做法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项目方面的各项工作,是项目顺利进行和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保证质量,抓好监督检查,是确保项目质量、控制项目成本和保证项目进度的手段。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存在问题:项目在实施过程,对项目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建议:加强项目管理,形成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把事做好、做实;加强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管理人员的项目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对于确保项目的质量和项目的规范管理至关重要。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
2018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