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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8-09-26 10:42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农林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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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农林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2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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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呈贡区政府和保险公司协调呈贡辖区内失地农民购买重大自然灾害保险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呈贡失地农民(涉农居民)外出租地情况

     目前呈贡区失地农民(涉农居民)外出租地农户约6000余户,外出租地人员1.5万余人,租地面积15万余亩,主要分布在晋宁、嵩明、寻甸、宜良、石林、陆良等地,55%种植蔬菜、40%种植花卉、5%从事其他种养殖。目前在陆良、嵩明成立3个失地农民协会,会员近1000户,涉及呈贡区各个社区外出租地的失地农民。

  二、 政策制定出台情况

     2017年呈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涉农居民的创业就业工作,区委领导组织区人社、农林、财政、科信等部门多次深入街道、社区调研,征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及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听证后出台了呈发〔20178号《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涉农居民创业就业的意见》及呈办通〔201790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扶持涉农居民创业就业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意见》中明确规定:涉农居民外出租地从事蔬菜、花卉、水果等种植业,购买家庭/小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由区政府补助50%的保险费,每户每年补助最高不超600 元;购买农作物自然灾害险的,由区政府补助50%的保险费,每户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 元。政策从2017年起连续执行5年。

  三、 政策执行情况

     2017年度全区购买意外险的外出涉农居民882户,其中:龙城街道18户、斗南街道425户、吴家营街道87户、洛龙街道17户、雨花街道48户、乌龙街道287户,购买农作物自然灾害险的外出涉农居民0户。

  四、 保险公司情况

经呈贡区农林局、区金融办审查,目前在呈贡符合承保的保险公司主要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呈贡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呈贡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呈贡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上述4家公司主要推出的保险险种是家庭/小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农作物自然灾害险”。其中农作物自然灾害险主要是针对大棚内的蔬菜,每亩每年保费120元(以生产成本计算,不以产值计算),一旦受水灾、风灾、冰雹等自然灾害影响,年总赔偿费在4000元以内,每年赔偿次数在4次以内。设施大棚及大棚花卉不予保险,其原因在于保费高,农户难以购买。

五、 下步工作计划

1. 继续加大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外出租地的涉农居民了解政府的惠民政策。

2. 与保险公司积极探讨,结合《意见》,争取出台相应的险种,以保障外出租地农户利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电话:梁贵红 67473707

昆明市呈贡区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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