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农林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高艳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社区“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是全面推行现代新昆明和区域性国际城市先行区、示范区的前沿,优越的区位条件和发展前景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2009年全区全面实现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并开展电算化会计核算,已纳入会计电算化服务的社区29家,村民小组198个。几年来,一方面加强对代管资金、资产的管理,逐步探索对资源的科学化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荒山、荒坡、荒地的资源开发利用及租赁管理,培育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社区的集体经济服务功能,同时,充分吸收群众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社区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全区范围内因三资引发的纠纷已得到有效缓解。
几年来,主要做了下列主要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实行社区财务会计“委托代理”。从2009年7月开始,在坚持社区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统一票据管理程序、统一报账程序、统一操作程序和统一财务处理程序的要求,对全区29个社区居委会会计核算业务由街道办事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委托代理服务,各社区不再设立会计机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本社区财产、单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二) 建立健全社区三资管理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2011年,在总结 “村财站管”的基础上,针对社区三资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经过听证、修改完善并报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呈贡新区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呈政发[2011]8号)。其主要的内容包括三资核算、核算机构、财务审批、票据管理、财务公开、会计电算化、责任追究等进行会计核算和规范。
(三)严格执行管财、用财制度。社区资金交由街道办事处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避免资金管理无监督的状况,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大额资金支出(5000元以上)实行 “联审会签”。 对于集体大项大额支出(1万元以上,含1万元)),要按照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求,严格依照程序进行报批支出。
(四)坚持财务公开。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各核算中心基本做到按季提供公布的核算资料,由社区进行公示栏公布每季的财务项目,对于重大经济活动如分配方案、重大资产处置都能及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就呈贡社区三资监督管理全局来考查,社区“三资”监督管理基本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当然,就如你所建议,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重视、法律观念谈漠;二是资源性资产管理滞后;三是监督手段滞后。
(一)建立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昆办通〔2016〕5号)的精神和要求,呈贡区下发了《昆明市呈贡区加强集体经济管理的实施意见》(呈办发〔2016〕7号)文件。文件中明确了三资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就是在昆明市呈贡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指导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工作。在街道办事处设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管、检查。但是各街道没有按要求建立资产管理委员会,执行力存在问题。
(二)加强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每年与区财政局联合对社区干部及业务人员聘请专家进行培训,提高社区三资管理的规范性操作和财经法规教育。
(三)职能与机构不匹配。昆明市呈贡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股所级),现有编制6人,在职在岗4人,其中,50岁以上2人,承担的工作职能三大项: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含土地确权、三权分置、清产核资)和农民合作组织的培育。这些工作任务都是全区性的重大事项,任务艰巨。表现为职能与机构的不匹配,无法强化管理。
(四)社区三资监督管理手段滞后。这几年的人大政协提案,都涉及这方面的问题,作为区县层面,建立财务数据的监督平台建设,成本较高。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下发,涉及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监督平台建设工作,市级也在考虑建设中。待市级建成后,我们将积极搭建呈区的监督平台,将社区三资管理监督纳入平台建设。
三、下步工作的意见
1.积极贯彻落实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涉及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要求和精神,推动呈贡区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呈贡区的经济建设。
2. 就呈贡区2011年制定下发的《呈贡新区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由于时间跨度大、有必要进行修改完善,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晋永华 67497537
昆明市呈贡区农林局
2018年 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