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呈贡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3207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呈贡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32078号提案的答复
马旭东委员:
您在呈贡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功能,拓展就业渠道的提案》(第32078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3年5月,省委、省政府提出现代新昆明建设战略,呈贡区率先启动。经过15年的开发建设,呈贡区累计征收土地12万亩,涉及被征地农民近7万人。保障失地农民权益,让其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望成为呈贡区委、区政府面临的首要任务。为此,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就业工作,实施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坚持“以业保障”为核心,充分调动民智,汇聚民力,创新模式,有力推进创业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7年,呈贡区委、区政府经过认真调研,在充分借鉴成都、西安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涉农居民代表等多方意见后,结合呈贡实际,出台了《关于扶持涉农居民创业就业的意见》(呈政发〔2017〕8号)。主要措施有:
1.鼓励自主创业。每年优选200户个体经营户给予每户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助;对首次创办企业符合“两个十万元”规定标准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2.促进就近就业。对社区集体企业,每年对该类企业不超过10%进行考核评比,对管理规范、带动就业效果好的每家给予200万元的补助;辖区内企业招用涉农居民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和就业登记,给予企业每人每年1000元的岗位开发补助,给予涉农居民就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个人工资补助。
3.服务外出就业。对流动党组织、涉农居民创业协会(合作社或商会)、家庭(小团体)意外伤害险给予补助。
4.整合培训资源。整合人社、工会、团委、妇联、农林、工商、科信等部门力量,成立“昆明市呈贡区涉农居民创业就业培训中心”,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打造服务平台。建立呈贡区涉农居民创业就业网,建立涉农居民劳动力动态数据库。
6.提高社保水平。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政府补助部分提高到个人当期缴费总额的80%,个人缴费20%。
7.加大资金保障。所需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按照《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涉农居民创业就业的意见》、《昆明市呈贡区扶持涉农居民创业就业意见实施细则》的精神要求,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区科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林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各街道,按照三月申报、四月审核、五月兑付的工作安排,完成了集中申报、逐级审核、分类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截至5月18日,申报各项补助审核通过的名单已在各街道和社区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
最终审核公示的情况为涉农居民从事个体经营的申报197户,审核公示通过171户,补助资金171万元;涉农居民首次创办企业一次性创业的申报24户,审核通过4户,补助资金12万元;社区集体企业申报3户,审核通过3户,补助资金600万元;申报岗位开发补助企业45家,申报人数1158人,审核符合条件人数975人,兑付岗位开发补助扶持资金97.50万元,扣除2017年已兑付金额后,现兑付48.70万元,个人工资补助350.07万元;失地农民创业就业协会申报3家,审核为优秀3家,补助资金15万元;外出租地流动党支部申报6家,审核为优秀2家、合格4家,补助资金22万元;购买家庭/小团体意外伤害险申报882户,审核通过882户,补助资金52.91万元;购买农作物自然灾害险申报0户。以上补助资金合计1271.68万元,已全部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补助资金已足额下达给各牵头部门。
以上措施,区委办、政府办出台了《昆明市呈贡区扶持涉农居民创业就业意见实施细则》,区委、政府把工作任务明确到各街道、各部委办局,并立项督查。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宣传册确保涉农居民每户一册)、涉农居民创业就业网站、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等)、窗口、培训、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让企业和涉农居民了解政策,熟悉各项扶持政策的申报条件、材料和程序,提升政策知晓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徐 迪 67479700
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日